该项目位于南湖公园,总建筑面积141.1㎡。
为保证规划的公开、公正、透明,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对该方案进行审批前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6月26日,共7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示期满,将根据公示情况依法按程序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
上一条:眉山市公安局东坡区分局行政许可信息公示 下一条: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四川科伦牧正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岗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批复
【关闭】
蜀ICP备12002995号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234号 网站标识码:5114020004
主办单位: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