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现申请对眉山市东坡区优抚医院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一是将2号楼及部分地下室向西侧平移约4.2米,地下室轮廓相应调整;二是取消1号楼屋顶部分机房;三是液氧罐放置场地向西南侧平移了约2米。面积变化以方案预测绘报告为准,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现在项目建设所在地进行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5月23日至2024年5月31日,共7个工作日。
公告期内,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对规划设计方案调整内容进行审批。
意见受理单位:眉山市东坡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028-38229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