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
按照省安办《关于全面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川安办函〔2017]133号)和区安委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眉东安委[2017]9号)部署,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含职业健康)主体责任,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全面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
企业要准确把握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涵和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全力推动工作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根据不同岗位的性质、特点和具体工作内容,明确所有层级、各类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建立起来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工作体系。深入推进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有利于减少企业“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有利于减少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对解决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传导不力等问题,维护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职业健康具有重要意义。
二、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等法律法规标准规定要求,结合生产实际,建立健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覆盖所有组织和岗位,责任内容、范围、考核标准要简明扼要、清晰明确、便于操作、适时更新。要在适当位置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长期公示。要加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培训,提升所有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养良好的安全习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考核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落实责任,推动相关工作落实到位
各园区、乡镇(街道)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纳入年度执法计划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加大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参与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眉山市东坡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