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区住建局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机关。
(一)强化领导,明确责任。
为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洪庆同志任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局党组成员区人防办主任李鑫同志任副组长,各股室站所负责人为成员,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配备了专职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中心
全力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
为做好信息发布工作,结合住建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考核办法,规范了政务信息发布的程序,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了责任、任务、措施的有效落实,确保该公开的信息及时公开,不宜公开的信息坚决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增67
10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4
1272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保障机制有待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有待增强。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扩大政务信息公开面,拓宽政务公开宣传渠道。
认真查找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肓角,逐步扩大政府政务信息公开范围,同时进一步做好网站信息管理,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宣传渠道。
(二)进一步创新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法。
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我局将努力探索信息公开服务新思路,坚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城乡建设信息服务。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