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
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为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防止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造成二次污染等问题,按省、市要求,现就做好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本次疫情防控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根据通知要求做好各环节工作。
二、明确特殊有害垃圾处置范围
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居民丢弃的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生活垃圾。
三、迅速落实专用收集设施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要立即安排部署、迅速行动,在居住区(含城中村)、机关企事业单位、商业集中区、集镇、村组等人口密集的重点区域,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收集容器应为“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醒目标识“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暂不具备条件的可用其他符合安全密闭要求的垃圾桶进行替代,并注明是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收集桶须内置塑料袋内衬,避免废弃口罩与容器直接接触。1月28日前完成容器设置工作(设置标准见附件1)。
(一)公共区域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
1.各园区、镇各自负责辖区内所有公共场所、集镇、居民聚集点、人口密集点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
2.各街道办负责辖区内开放式小区和城中村、城区未移交的公共区域内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
3.车站、码头由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
4.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由区商务博览局负责组织实施,街道办配合。
(二)办公区域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
由各单位自行负责办公区域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并负责指导下属事业单位办公区域的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设置。
四、加强对规范投放的引导和监督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鼓励居民将废弃口罩消毒(喷洒75%酒精、5%的84消毒水1:99配比后溶液),进行简易破损(扯烂或剪碎)后投放至专用容器内,以防不法分子回收贩卖。其中,居家隔离者用过的口罩,弃置前应用水煮沸1—15分钟后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普通居民用过的口罩,应直接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对乱丢乱扔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的行为要予坚决制止。
五、严格做好特殊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管理。
(一)及时清运消杀。
一是加强生活垃圾清运消杀,生活垃圾必须及时清运、日产日清;二是加强垃圾容器每日消杀,特别是加强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等的消杀工作;三是加强垃圾运输车消杀,垃圾运输车必须密闭,在垃圾中转处理后要对垃圾运输车进行消杀。废弃口罩专用容器,垃圾收集站(点)垃圾中转站,公共场所等的消杀工作由各责任单位具体负责,每天消杀不少于两次。
(二)强化收运和处置管理。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危险废弃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进行单独收集、单独运输,尽量减少中转环节,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废弃口罩由属地负责统一收运至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处理。
六、做好作业防护
各园区管委会、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对一线环卫工作人员进行自我防护教育培训,给环卫保洁人员足额配发口罩等防护器材,指导环卫保洁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从事收集、转运、处理的一线环卫工作人员、垃圾处理厂和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现场工作人员按要求务必佩戴口罩和手套,切实做好自身防护措施(见附件2)。同时要合理安排作息,严控作业人员劳动强度过大,防止发生过度疲劳等问题。
附件:1.东坡区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标准
2.东坡区收运处置废弃口罩作业防护措施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27日
附件1
东坡区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设置标准
一、专用收集容器
专用收集容器为240升或120升密闭塑料桶(原则上为红色),桶身正面张贴明显、醒目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字样,字体为宋体字;专用收集容器实行套袋收集。
二、设置标准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等公共机构:每个单位在单位进出口至少设置1个。
居民区(含城中村):有物业的小区由物业负责在小区主要进出口设置1个便于居民投放,由小区物业负责监管;没有物业的小区由所在地社区负责在人员集中区设置1个,由社区负责监管。
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农贸市场:在主要进出口设置1-2个,由经营者自行设置。
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和垃圾收集站:由属地园区、镇、街道办在各道路、公园、广场等公共区域人员集中区设置1-2个,在垃圾收集站设置1个。
附件2
东坡区收运处置废弃口罩作业防护措施
一 、穿长袖(袖口可收扎或紧口),有防雨帽(帽口可收扎)的防雨工作服。
二 、穿尺寸合适的长筒胶鞋。
三 、佩戴一次性乳胶手套或抗化学和生物伤害的防护手套(可重复使用), 防护手套应配备足够数量 (不小于两套) 供轮换使用。
四 、佩戴N95标准的口罩或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一次性口罩最长4小时更换一次 ,或被水汽浸湿失去防护效果时也需要更换。
五、医疗废物处置场所的工作人员要佩带尺寸合适的医用防护眼镜或化学防人员护眼罩。
六、劳动保护防护用品清洗消毒,可采用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按说明书使用。
七、 配备洗手液、勤洗手、充分洗、洗干净、注意个人卫生。
八、一次性防护用品使用过后,弃置于垃圾车中一并运送到医疗废物处置场所处理。
九、作业完成后,对垃圾收集容器,收运车辆及装载工具等进行冲洗 、消杀。
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0年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