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责任编辑:东坡区住建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8-12-04 点 击 量: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8年6月1日至6月2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以下简称区住建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9月17日,区委巡察组向区住建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主体责任,抓好整改工作组织部署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区住建局党组对此极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举措,不折不扣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全局各项工作开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整改责任。

收到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区住建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了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此次巡察是区委对区住建局党组的一次全面政治体检,同时也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一次深刻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区住建局党组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最重要、最严肃的政治任务,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确保问题整改到位、整改成果运用到位。

(二)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加强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区住建局迅速成立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分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为整改工作责任领导,各股室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和联络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

区住建局党组经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剖析、充分论证,研究制定了《眉山市东坡区住建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等进行了具体安排,力求既结合工作实际,又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求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四)建立清单台账,带头整改落实。

区住建局党组紧密结合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针对4类13条问题,逐一建立了整改清单台账,对每一个问题都制定详细的整改措施和落实细则,规定整改时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坚持党组书记率先改,班子成员带头改,全局上下共同改,以上率下,聚焦问题,即知即改,勇于承担整改任务,对职责范围内的整改工作抓细抓严抓实,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全面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进展。

二、聚焦问题根源,确保整改工作全面完成

需要整改落实问题共4大类13个,目前已整改完成11个,正在推进2个。通过细化分解为24个具体问题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分解到4个责任科室和7个局属责任单位,目前有21个具体问题已解决完成,3个问题尚未完全解决到位。

(一)党的全面领导方面。

1.政治意识不强。2017年局党组会议无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学习记录,2018年机关党委、支部无学习十九届一中、三中全会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局党组进一步完善了党组学习制度,制定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学习制度》,迅速制定了党组年度学习计划表,将理论学习列为党组会议第一议程,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精神,目前已分别完成《学习关于全面推动新时代东坡高质量发展奋斗争创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区的决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决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文件、书籍学习。二是区住建局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同时制定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党委学习制度》、《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学习制度》,制定了对应的年度学习课表,按要求召开了第四季度机关党委会议、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和九月、十月、十一月支委会,认真传达学习了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由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进行了全程记录。

2.党组会与行政会混淆。2013年至2016年党组会几乎都是扩大会。

整改情况:一是根据现有的局党组会会议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明确了会议召开的时间、研究内容、议程、纪律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局党组会议记录和局党组扩大会议记录已采取专本专用,由局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会议全程记录并按要求存档。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少。

整改情况:一是区住建局党组坚决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于10月8日召开局党组会议,明确分管领导负责协助党组书记落实推进全局党建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一季度召开一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11月12日召开局党组会议,对第四季度全局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按照党建责任清单对党建工作任务进行了再次分解,进一步明确了责任。三是经报请区直机关工委,同意增补两名机关党委委员,并于10月9日、11月8日分别召开机关党委会议,对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

4.贯彻执行上级政策不力。协会去行政化不彻底,人员混用,资金支付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迅速安排业务股室,对协会进行指导,按照要求对协会章程进行修改,重新选举了会长(徐彬)、秘书长(浦成家)和财务人员(胡卉),区住建局已无任何人员在协会兼职。二是由业务股室负责指导协会制定完善相关经费使用制度,确保今后协会各项支出符合要求。三是已完成对返还乡镇协会的会费清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领取的部分费用,相关人员已进行返还,已由业务股室指导协会完成制定相关费用入账制度,确保今后无此类事发生。

5.党组履职不到位。一是党组对群团工作重视不够,班子成员无人分管共青团和妇联。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2015—2017年执法文书送达回执未盖公章、部分询问笔录无询问人签字,行政处罚罚没收款未使用处罚罚没票据。三是对基层干部业务指导培训不够。对下属事业单位、乡镇建管所业务培训少,指导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局党组对群团工作的重视,经10月8日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由负责分管群团工作,并于10月29日在全局职工大会上学习了市委慕新海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进一步强化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依法执法意识,于11月5日在全局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执法培训,由执法大队长徐鹏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执法培训,并要求所有执法人员严格按照《建设监察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处罚案件查办规定》和《四川省建设监察总队行政执法案件卷宗管理规定》行使执法权。三是为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业务工作能力,在征求各职能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基础上制定了《东坡区住建局2019年学习计划》,多方征求意见,确保培训内容实际有用,目前已完成一次全局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和农村工匠管理业务知识培训。

(二)党的建设方面。

6.政治思想建设。一是思想建设薄弱2017年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2016-2017个别班子剖析材料未按要求对照检查,2016机关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无自评、互评环节,等次确定未经支部党员大会表决通过。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中心组政治思想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局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2018年10月至2019年12月中心组学习计划表,确保中心组一月一学习,采取专本专用方式,由局办公室负责人对学习情况进行全程记录,中心组成员专本记录学习内容,目前已完成九月、十月、十一月的中心组集中学习,传达了《学习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彭清华莅眉调研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扶贫论述摘要》等文件精神。二是强化领导班子对民主生活会的重视度,根据党章中关于民主生活的要求制定完善了《区住建局民主生活会制度》、《区住建局组织生活会制度》,经党组会讨论,初步确定于12月初召开局党组民主生活会,要求班子成员必须按照区纪委、区委组织部要求完成个人剖析材料撰写,由局党组书记对班子成员个人剖析材料进行审核签字。三是按照党章组织生活要求,制定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经机关支部支委会讨论,初步确定于12月中旬开展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届时机关支部将严格按照组织生活会流程,开展党员自评、互评,确保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

7.党的组织建设。一是班子协调不够、党组内部沟通少交流少、股室站所联动少。二是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机关支部个别党员长期未参加组织生活、2016-2017党员“一卡一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无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签字。三是党务公开不到位,无党务公开栏、机关支部公开栏未及时更新。四是组织程序不符合。机关支部越权研究成立另一个党支部。五是人员聘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了定期工作沟通制度,局党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会议,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每周至少同股室负责人进行一次工作交流,各股室根据工作需要报分管领导,经局党组同意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重点工作进行交流商议,确保全局工作有序推动。二是全面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机关党委学习制度》、《机关支部学习制度》,严格按照“三会一课”要求开展集中学习,目前机关支部按照要求有序开展“三会一课”工作,机关党委书记上廉政党课一次,机关支部书记上党课一次。三是对组织关系在机关党委下属支部,但已经离职无法按照要求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个别同志,已经及时联系本人建议将组织关系转至所在社区。四是对于2016-2017党员“一卡一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无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签字的情况,已由原支部书记和党员本人进行了补签确认,目前正在制作2018年党员“一卡一表”、党员基本信息采集,届时将严格落实支部书记把关签字和党员本人核实签字。五是已完成机关党委党务公开栏、机关支部党务公开栏制作,对近期开展得党务工作进行全面公开,由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定期对公开信息进行更新。六是对负责党务会议记录的同志进行了谈话,要求加强基层组织管理办法等相关党务知识学习,进一步规范相关记录,确保再无此类事件发生。七是于10月8日党组会组织局班子成员再次认真学习区委组织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管理的通知》,再次明确关于增加临聘人员的相关程序。

8.党的作风建设。班子成员深入基层一线不够,个别班子成员、业务股室干部对乡镇工作人员不熟悉。

整改情况: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认真开展机关干部“走基层”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工作,10月起已完成组织全局在编干部职工到联系户家中开展入户服务3次。更新完善《联系园区、乡镇工作制度》,班子成员分片联系全区各园区、乡镇,加强同园区、乡镇联系和对乡镇业务工作指导,要求班子成员每季度主动带队下基层指导工作不少于一次,真正做到走入基层、解答难题,目前各分管领导已完成第四季度联系指导园区、乡镇工作。

9.党的制度建设。“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好。个别党员对“三会一课”、“两学一做”内容不清楚;2015年党委会议记录多次无出席人、主持人、记录人、会议地点,2015年1月2日机关支部党课记录省委十五届五次全会精神应为十届五次。

整改情况:一是分别制定了局机关党委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表和机关支部学习制度、年度学习计划表,目前已完成10月、11月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学习任务,机关党委书记、机关支部书记分别为全体党员授课一次,采取专本专用,由负责党务工作的同志对学习情况进行记录。每季度组织召开党员大会一次,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及其他重要问题。二是为推进“两学一做”制度化、常态化,区住建局机关支部于10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向全体党员进行“两学一做”相关知识进行再宣传再学习,切实增强机关支部全体党员对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了解程度。三是巡察反馈后,局机关党委、机关支部及时对党务工作人员进行了谈话,并安排参加组织部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党务工作业务能力,确保会议学习相关记录无差错。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0.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落实。2017年无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方案、会议记录、述职报告;大部分班子成员未执行廉政谈话、专题调研、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会、机关支部分别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将于12月中旬开展2018年度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工作,目前正在党内征求意见制定双向述职工作方案,确保双向述职工作按期、按规定、按流程开展,并及时将述职工作情况整理存档。二是10月31日开展2018年下半年廉政谈话,局党组书记同局班子成员进行了集中谈话,期间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作了再次强调,要求班子成员要讲政治守规矩,个人重大事项上要对组织无丝毫隐瞒,保证对党的忠诚,班子成员依次作了表态发言。随后,班子成员按要求同股室负责人进行了分别谈话,各股室负责人同股室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谈话,所有谈话形成书面记录,按照保密原则由局办公室进行集中整理存档。

11.纪检组监督管理执纪松软。正风肃纪监督检查记录少,对干部职工迟到早退只作口头通报,对个别工作人员长期离岗只作扣除目标奖处理。

整改清楚:一是加强了对全局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由各股室负责人对股室工作人员每天在岗情况进行考勤,考勤情况每天下班前由局办公室进行收集汇总,局办公室每月将考勤情况汇总报局党组通报。二是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重新修订了《干部职工考勤制度》,增加了《干部职工请假销假管理制度》,增加了《请销假记录表》,建立起了管理台账,做好病假、事假、产假等记录工作,作出相关硬性规范和要求,强化监督问责,要求各分管领导和业务股室,对干部职工的请销假进行严格管理,对违反规定的干部职工要严肃处理,杜绝组织处理代替纪律处理。

(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2.公车管理不规范。过路费票据与实际出车台账不符。公车管理维护存在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局办公室牵头完成对过去5年的过路票据进行了清理,对与实际出车台账明显不符且报账人不能说明原因的进行清退入账。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公车使用维修报修等相关制度,对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费用管理等做了具体规定,全局车辆由办公室统一管理调度,并确定专人管理,有公务行为需要用车时由办公室统一出具派车单,同时驾驶员建立车辆运行相关台账并按照要求做好记录,确保记录及时、真实、完整。

13.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资金支出依据不足,个别工程项目合同内容不规范。二是债务未及时清理。下属事业单位个别站所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是已由局办公室牵头,联系规划分局,将查找到的资金支出依据,包括相关事宜请示、评审会规委会会议纪要、付款凭证、阶段性成果等内容整理集中,形成备查资料。二是已由质量安全监督站负责再次联系并督促目前还未办理退款手续的项目,尽快办理退还手续。公司基本账户被冻结的项目,目前正在协调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处理退还手续。无法联系或公司不愿退返的项目资金,正在协调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收归国库。

三、加大执行力度,抓好下一步工作,持续巩固整改成效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为切实增强区住建局全体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下阶段区住建局党组将继续按照区委和区委巡察组要求,承担好、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整改任务融入日常工作之中,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以整改成效推进住建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

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局党组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巩固整改成果。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制度,努力提升局领导班子的集体领导能力、民主决策能力,教育引导全局干部按照整改方案持续发力,持之以恒巩固整改成效,

(二)进一步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定期进行“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要紧盯问题不放手,坚持标准不走样;对正在整改的工作,及时建立台账,逐个督办,逐个销号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三)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

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倒查制度缺陷,进一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以制度约束、以制度管理,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有效制度,固化整改工作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回潮,进一步促进住建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

                                                                      2018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