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白马镇集镇风貌改造规划。
(二)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三)项目范围和内容:
1.范围:主要涉及光辉路、清泉路、富民街、桂云路、祥和街、将军街和白马路等,整个区域面积约600亩。
2.内容:对规划范围内的建筑进行风貌设计,并包含园林景观设计方案。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应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二)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征选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国内公开征选设计单位。
(一)在四川日报、眉山日报、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眉山东坡”等平台发布本项目征选公告。
(二)报名及报名资料提交方式:
报名资料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税务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不在现场的情况下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直接送达递交给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股513室(联系人:黄徐利,联系电话:028-38118096)。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19日16:00前(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逾期不予受理。
(三)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按照报名资料初审投标资格,对初审合格的单位发设计任务书。
(四)2017年7月19日14:30,我局会同市、区相关部门组织专家按照方案内容评标细则,针对企业资信评价、报价、规划设计方案的内容深度等进行评审打分排名(报名单位低于3家则取消本次方案评审),得分第一名为中标单位,依法按相关程序签订合同。
四、设计方案费用
(一)第一名(中标单位)规划编制费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
备注:中标单位须对其规划设计方案深化完善(达方案设计深度),通过区规委会审议,并提供项目全套图纸(A3文本8套)。
(二)第二名给予成本补助5万元,第三名补助2万元。
(三)参加征选设计单位所有费用自理,设计费支付应提供中国境内完税发票。
(四)设计方案如涉及抄袭、雷同的,或经专家审定属明显敷衍的设计方案不给予设计补助。
(五)所有规划设计方案产权归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所有。
五、其他
本次征选活动最终解释权归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