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东府办函〔2019〕12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区政府收到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23件,区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共99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反映了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办好建议和提案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
各主办单位是办理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与协办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协商;各协办单位是办理工作的配合责任单位,要主动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形成统一答复意见。
二、严格办理时限
各单位要迅速逐件分析研究,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交办。原则上所有建议、提案在2019年7月31日前办结答复。对个别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由主办单位征得区政府同意后,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办结。
三、注重办理实效
要坚持建议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三访”机制,让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理过程。办理前,要第一时间联系代表、委员,了解真实意图、真实诉求;办理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工作研究会、实地调研、现场督办等;办理后,要按答复程序和格式主动答复代表、委员,并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答复函应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类”标示;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用“B类”标示;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C类”标示)。坚决杜绝只重书面答复、轻工作落实等现象发生。
四、强化跟踪办理
对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沟通,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二次办理。要注重办理工作“回头看”,特别对“B”类件要逐件复核整改,努力将“B”类件转化为“A”类件。
五、严格督查督办
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好、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质量低、工作拖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区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格式(样本)
4.眉山市东坡区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征求意见表
5.眉山市东坡区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征求意见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