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区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9-03-29 点 击 量:

眉东府办函〔2019〕12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区政府收到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共123件,区五届政协四次会议委员提案共99件,这些建议和提案反映了群众的期盼和要求,办好建议和提案是打通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抓手。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区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办理责任

各主办单位是办理工作的牵头责任单位,要发挥牵头作用,与协办单位之间加强联系协商;各协办单位是办理工作的配合责任单位,要主动将协办意见反馈主办单位。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协办单位意见形成统一答复意见。

二、严格办理时限

各单位要迅速逐件分析研究,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10个工作日内完成内部交办。原则上所有建议、提案在2019年7月31日前办结答复。对个别涉及面广、处理难度较大的,由主办单位征得区政府同意后,在2019年8月31日前全部办结。

三、注重办理实效

要坚持建议提案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的“三访”机制,让代表委员全程参与办理过程。办理前,要第一时间联系代表、委员,了解真实意图、真实诉求;办理中,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参与工作研究会、实地调研、现场督办等;办理后,要按答复程序和格式主动答复代表、委员,并征求对办理工作的意见。答复函应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类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用“A类”标示;所提问题列入年度计划解决的,用“B类”标示;所提问题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用“C类”标示)。坚决杜绝只重书面答复、轻工作落实等现象发生。

四、强化跟踪办理

对代表、委员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要主动沟通,详细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二次办理。要注重办理工作“回头看”,特别对“B”类件要逐件复核整改,努力将“B”类件转化为“A”类件。

五、严格督查督办

区政府督查室将定期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对办理工作任务完成好、办理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办理工作不重视、办理质量低、工作拖拉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任务分解表

2.区五届政协四次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分解表

3.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回复格式(样本)

4.眉山市东坡区办理区人大代表建议征求意见表

5.眉山市东坡区办理区政协委员提案征求意见表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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