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政府办 文章来源:东坡区政府办 发布日期:2018-10-29 点 击 量:

眉东府办发〔2018〕17号


各园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0月29日



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推动健康东坡建设,建立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的决策部署;

(二)系统研究提出落实《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政策措施;

(三)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主体责任,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抓好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相关责任措施的落实,推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格局;

(四)加强对全民健身实施计划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及时按程序向区委、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区教体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等相关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设召集人1人,由分管区领导担任。设副召集人1人,由区教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联系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工作时,可以召开部分成员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

(二)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

(三)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主持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四)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五)联席会议办公室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成员单位开展联合督导调研,对成员单位落实《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研究扶持和促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附件

眉山市东坡区全民健身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廖 锦 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副召集人:杜贵林 区教体局局长

成 员:邹 曦 区政府办副主任

倪艳红 区委宣传部社科联主席

夏丽琴 区委老干部局副局长

张海峰 区发改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利聪 区经信局副局长

宋廷学 区公安分局党委副书记

黄峥嵘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邹 炜 区防震减灾局局长

洪艳梅 区民政局副局长

王 刚 区财政局副局长

蒋 英 区人社局工会主席

杨利民 区国土资源分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 鑫 区人防办主任

李 勇 区农业局副局长

侯明祥 区爱卫办主任

朱 丹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 阳 区工商分局副局长

李德伟 区质监分局副局长

帅志军 区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秦崇品 区总工会副主席

喻 茹 团区委副书记

周红萍 区妇联副主席

章 雪 区残联副理事长

周洪春 区税务局机关党委书记

王光敏 区文化市场和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教体局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