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永寿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要求,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依法全面准确做好统计数据等政府信息公开和解读工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丰富公开形式,拓展公开渠道,增强工作透明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永寿镇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积极稳妥,及时准确,公开、公正、便民。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21条,本年度新增25条。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类政府信息20条,业务工作类信息1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3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针对需要公开的工作和事项,及时处理,确保应公开信息全部及时、准确公开,不断增强信息量并提高时效性,增强公开效果。2024年,我镇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件,办理结果均为“不予处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4年,我镇对照新修订《条例》的主动公开范围,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镇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未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抓好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认真对照问题明细,举一反三开展自查,并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部门及整改时限,立行立改,确保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与广度不足,信息公开的时效性有待提高,公众参与互动效果欠佳。二是政策解读水平有待提高,解读内容空泛,形式单一。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针对常见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加强分析研究找出深层次原因,积极沟通,进一步了解需求。二是优化工作流程,严格办理时限,规范答复内容,避免空谈,为群众第一时间全面了解民政信息提供便利条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