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按照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镇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严格按照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我镇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5条,本年度新增27条。在本年度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0条,工作动态类政府信息22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政府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服务理念,规范办理程序,积极主动作为,以完善制度为重点、以案例指导为抓手,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我镇共收到7条申请,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2022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情况,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坚持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专岗专责,由党政综合办专门负责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为网站管理员,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发布、运营维护等事宜,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2年,我镇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未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情况。选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检查,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公开信息数量不多,未能更好地向公众作出宣传;二是公开信息的内容不够新颖。
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管理工作,提升公开信息的数量和质量;二是提升工作的创新性,进一步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提高公开信息的可读性和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