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承接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经开区新区七号路东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经开区新区七号路东片区市政道路建设项目
2、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单位: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东坡区尚义镇,共计建设道路6条。
七号路东起点接已建1号路,终点接规划科工园北路,全长1709.974m,红线宽40m;十号路北起点接已建12号路,终点接规划科工园北路,全长670.694m,红线宽20m;十二号路西、二十八号路、十一号路北、三十号路,起点均接设计七号路东,终点均接已建10号路,十二号路西全长592.282m,红线宽24m;二十八号路全长535.454m,红线宽12m;十一号路北全长420.682m,红线宽16m;三十号路全长445.362m,宽12m。
本项目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七号路为城市主干路,设计时速为60km/h,其余均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为30km/h。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及管线工程,管线主要为排水管线(雨污水)、路灯照明及通信工程。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由于基础开挖、路面铺设和绿化等工程施工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固废、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
2、营运期
营运期主要是交通引起的噪声、汽车尾气等环境问题。
3、噪声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杜绝夜间(22:00~6:00)施工,禁止高噪声施工设备在午休时间(12:00~14:00)作业;根据施工沿线居民分布情况设置临时隔声屏障;文明施工,缩短工期。
5、生态环境
避开雨天进行地表清理、开挖、渣土运输作业;临时堆场采用防雨薄膜覆盖;做好水土保持措施。<span color:black;" style="font-size:13.5pt;line-height:150%">
(二)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及对策
1、废气
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汽车尾气排放标准,定期开展路面清洁作业;道路沿线种植绿化。
2、噪声
从环保角度指导、协调及完善沿线待开发的用地区域性详规,从规划角度调整沿线待开发用地的合理布局;在道路两侧预留一定宽度的道路缓冲区,避免交通噪声对区域声环境产生影响;加强交通管理,实施限速管理。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要点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规划,项目的建设将完善区域路网、缓解片区交通压力,提升区域交通便利性,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公众参与调查中基本无反映意见,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报告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共赢,从环保角度而言,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您对该建设项目情况了解程度?
2、您对项目区域的环境现状满意程度?
3、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可能对建设区域环境造成的污染程度?
4、您认为该建设项目对你的正常生活、工作、学习的影响?
5、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的影响是否有利?
6、对本项目您最关心的环境问题?
7、您是否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六、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眉山市经开区新区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 四川省国环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锦华路三段88号汇融国际广场E座18楼
联 系 人:小吴
联系电话:028-83395555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或多种提出意见:
(1)以电话、传真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2)采取书面形式将所提意见以传真、电邮、信件的形式告知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
八、公告说明
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可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