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工作,现将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任务和职责,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我局的工作重点,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和业务工作相结合,做到有落实、有检查、有考核。
(二)加强信息公开审查监督
本单位信息提供部门的信息填报责任人负责信息填报,并负责信息填报初审;部门负责人负责对信息填报责任人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分管领导负责对审核后的信息进行审签,再由主要领导审发。2019年,共发布动态工作信息21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
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配合有待强化,需进一步按照全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更精准、全面地将年度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文件的学习。二是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及范围,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三是继续及时、准确公布我局各类工作信息,方便群众了解我局工作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