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积极公开政府信息66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工作动态45条,财政信息2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万胜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四)监督保障机制。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万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眉山市东坡区万胜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
6472710.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依法公开、主动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站所对依法公开、主动公开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强,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存在延误现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二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和掌握的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提高业务水平。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职责和任务,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层层落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维护更新等工作,确保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序推进;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塑造良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氛围。广泛开展系列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活动,倡导积极、全面、合法、透明的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及时、准确、实用的信息;三是围绕中心工作,公开公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政府中心工作为主轴,以公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间题为导向,全面、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网上信息公开的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