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止农村群体性聚餐引起的食物中毒和相关传染病的流行,保障我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确保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举办农村坝坝宴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提出如下监督管理意见:
一、建立农村坝坝宴申报管理制度
农村坝坝宴申报管理由镇食药所牵头负责,各村、居委会负责信息的收集、报送,各村(社区)、镇食药所要加强坝坝宴现场的食品卫生检查指导。凡村民因婚丧嫁娶或乔迁、生日宴等需要举办较大规模坝坝宴的, 坝坝宴承办者接到举办者邀请后(聚餐人数50人以上)须在聚餐活动前2日填写《东坡区坝坝宴申报备案表》,报所在村(社区)。聚餐人数在50-100人的,村(社区)当日接报当日审批并委派村(社区)食品安全协管员现场监督;聚餐人数100人-500人的,村(社区)须上报镇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当日接报当日审批并委派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人员现场监督;聚餐人数超过500人的,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须上报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日接报当日审批并委派监管人员现场监督。
二、加强农村流动厨师卫生管理
凡从事操办农村坝坝宴的流动厨师, 应取得《东坡区坝坝宴承办资格证》(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会同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审核颁发)。坝坝宴从业人员在承办宴席时,应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持健康证明上岗,每年须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从业人员应及时调整,不得操办宴席。
三、严把食品采购、加工关
农村坝坝宴食品采购必须严格把关,不得采购过期变质和“三无”标识食品。采购外卖熟食,必须查验熟食制作时间及保质期限,途中包装运输要符合卫生要求,食用装盘前重新回炉加工,拼制装盘要注意规范操作。坝坝宴用的菜肴要实行48小时的留样制度。
四、做好清洁、消毒等
举办坝坝宴要搞好场所卫生和清洁工作,刀、砧板、桶、筐、抹布等用具要洁净,并做好消毒工作;加工用容器、工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要做好内外环境的灭蝇灭蟑和菜肴的防蝇防尘工作,避开苍蝇孽生的场所。
五、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发现可疑食物中毒事件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责任人要立即向镇食药所和卫生院报告;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区卫生监督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和处理,主动提供剩余食品、原料及相关物品。
六、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对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对发生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隐报、瞒报、谎报的,要依法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