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秋季查灭螺工作的通知》(眉东血防办〔2018〕3号)精神,为巩固我镇血吸虫病传播阻断成果,做好2018年秋季查灭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及要求
今年秋季查灭螺工作从8月28日始至10月15日止,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组织动员,技术培训:8月28日—9月5日。
参加人员:全体镇干部、村四职、乡村医生、各学校负责人、畜牧站、农业站、水利站、林业站。
(二)钉螺调查及基础灭螺工作:9月6日—9月20日。
要求:1.至少一名村干部参加;2.各组组长带路;3.乡村医生技术指导;4.各驻村干部监督;5.各村误工报酬(在各村灭螺经费中列支)。
(三)药物灭螺阶段:9月21日—10月5日。
要求:工作扎实、全面,不留死角。经费采取政府补助,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群众投工投劳或群众筹资的办法解决。
(四)资料收集、整理上报:10月6日—10月15日。
镇上资料由刘艳同志负责,各村资料由各村会计负责,医院资料由潘志平同志负责,各学校落实一名资料员,畜牧站由张朝阳同志负责,林业站由刘成洲同志负责,农业站由梁静同志负责,水利站由岳志文同志负责。
二、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秋季查灭螺工作
(一)高度重视。秋季血防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严。各村委会及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职,落实责任,严格按照确定的血防工作目标任务,加大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开好查灭螺工作动员会,培训好查灭螺专业队伍,合理安排查灭螺工作时间,确保秋季查灭螺工作按期、高效顺利开展。
(二)强化组织。各村委会要广泛发动群众,以村为单位成立查灭螺专业队,由村干部带队、村医疗站医生和群众骨干参与,大力开展查灭螺工作,严格做到“整村整组推进、阻断钉螺不留死角”,确保有效压缩钉螺面积。
(三)强化措施。各村委会要制定查灭螺工作计划,重点加强毗邻环境和稻田的查灭螺工作,根据不同环境采取不同的灭螺方法,在血防医生的指导下开展基础灭螺和药物灭螺工作,做到发现一块、灭杀一块、巩固一块。畜牧兽医站要做好本地畜查治病、有螺地带禁牧圈养等相关工作。
(四)强化督查。成立以镇干部、卫生院等单位组成的工作督查组,对各村(组)、各螺点查灭螺情况进行督查,做到有记录、有考核、推动工作见成效。
三、多种途径,抓好血防知识宣教
(一)各村(居)委会要发挥血防志愿队作用,通过广播、墙报、宣传单等多种形式,加强公众健康教育,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血防工作。每个村(居)委会要在交通要道,刷写或悬挂标语2—3幅,营造浓厚宣传氛围。
(二)镇文化站、各村(居)委会要充分发挥村文艺宣传队的作用,充分利用节假日、逢场机会,到场镇、人群密集地为村民表演血防歌舞,切实增强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三)各中小学在新学期开课时,要将血防健康纳入学校教育课程,及时安排1—2学时血防健康教育课,与学生签订不接触疫水告知书,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并建立和完善禁止学生到有钉螺的河、塘、水库游泳戏水的规章制度,严防中小学生感染血吸虫病。
四、部门协作,抓好血防综合治理
水利、农业、林业、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要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植树造林、退耕还林、沼气池建设等项目工程与改造钉螺孳生环境结合起来,加快尚未完成的血防项目实施进度,有效遏制钉螺孳生环境,巩固防治成果,确保完成血防综合治理项目任务。
五、严格药物管理,防止死鱼事故发生
(一)各村(居)委会及相关单位要加强灭螺药物管理,建立专人、专库、专账签字制度,防止被挪作他用。其中,鱼塘周围用药,提前7天通知养鱼户,及时做好防范工作。
(二)镇卫生院血防技术人员要深入查灭螺现场,切实做好药物灭螺技术指导工作,保证药物灭螺质量,防止死鱼事故发生。
六、规范资料上报,抓好血防档案整理
(一)资料上报。所有血防资料应严格按照《四川省血吸虫病防治资料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中的要求填报,不得缺项漏填。其中水利、农业、林业、国土所等相关部门要将环改灭螺的工作台帐、工作图片等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于10月15日前交镇卫计办办公室(水利站需提供沟渠整改资料;农业服务中心需提供沼气池或无害化厕所改造、产业结构调整资料;林业站需提供退耕还林、血防林建设资料;国土所需提供土地整理资料)。各村(社区)查治病和查灭螺原始记录(手工填写)应妥善保存,及时过录到户口册、螺卡上保存(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报表以村为单位收集整理,由镇上汇总、录入微机后统一上报。所有上报纸质表格由区血防站驻我镇技术人员签字后方能上报。
(二)档案整理。秋防资料要与秋防工作同步进行、同步整理,按照2018年血吸虫病传播阻断达标档案整理工作要求,做好资料收集、汇编工作。包括文件资料、会议通知、查灭螺、宣传资料、图片资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