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重新核准登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 文章来源:东坡区文广旅局 发布日期:2024-12-13 点 击 量: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科技厅、四川省体育局、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印发<四川省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四川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川教函〔2022〕709号)精神,经对申办材料审核和现场核验,拟同意以下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核准登记。现予以公示,公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反映。

联系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杭州中路59号415室。

联系电话:028-38171360。

附件:东坡区拟同意重新核准登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2024年12月13日

东坡区拟同意重新核准登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

序号

学校名称

性质

备注

1

眉山市东坡区迪飞艺术培训中心

非营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