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查处一起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案件

责任编辑:区文广旅新局 文章来源:区文广旅新局 发布日期:2017-11-07 点 击 量:

11月6日,区文广旅新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松江镇某印刷厂无证从事印刷活动。执法大队迅速联系举报人,在举报人的帮助下找到松江镇新民村2组78号某包装有限公司。经检查,该公司(印刷厂)经营面积2000平方米,现场设置印刷机器2台,正在印制其他印刷品,现场还堆放若干印刷半成品及未使用印刷用纸。该公司负责人现场不能出示《印刷经营许可证》,涉嫌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出具执法文书,责令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登记保存其印刷用纸75令、印刷成品3件,查封印刷设备2台、印刷成品若干。

经查实,该公司(印刷厂)只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未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便擅自从事印刷经营活动,其行为违反了《印刷业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该案件已立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