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6日,东坡区统计局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专题学习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以下简称《统计法》)。
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传达学习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决定》和《国家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围绕《统计法》修改前后对比、条文增减等带领全体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了全文内容。
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勇同志部署贯彻落实意见,一是要深刻认识《统计法》修改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统计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党中央对统计改革发展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此次《统计法》修改,通过法定程序确保统计工作始终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沿着正确方向阔步前行,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新修改的《统计法》紧紧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中心任务,充分发挥法治对统计现代化改革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解决统计工作实践中突出问题,是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更加有效发挥统计效能,更好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二是准确把握《统计法》修改的主要内容。此次《统计法》修改是在保持现行统计法制度框架基本不变的基础上,聚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统计监督、提高统计科学性、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统计信息共享等方面对统计法进行了补充修改和完善,体现了新发展理念要求,旨在有效提升政府统计生产能力、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要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把深入学习宣传新修改《统计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统计工作的重中之重,全体干部职工要通过各种方式开展学习,切实掌握新修改《统计法》的主要内容,以统计业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为契机,强化统计调查对象的学习宣传。要充分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抓好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全面提升全社会对《统计法》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