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眉山市东坡区统计局特向社会公布2019年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根据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维护日常工作,统一发布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安全、及时。
(二)严格信息公开程序
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相关要求,所有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的信息由专人负责公开。公开前所有信息必须经过股(队)负责人、专责人员、副组长三重审核,重要信息还须组长复核。2019年区我局网站共公开信息3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相关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由于主动公开的政务信息较为全面、办事公开透明,2019年,我局收到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
、
本
年
度
办
理
结
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9年度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其他举报、投诉。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针对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改进:
(一)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认真对照《条例》及《要点》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加强学习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格式以及规范、流程等,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技能,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水平。
(二)保障公开内容充实易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