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农村地区杀过年猪等屠宰活动的通知

责任编辑:东坡区太和镇 文章来源:东坡区太和镇 发布日期:2018-12-29 点 击 量:

按照市区要求,要建立健全辖区内杀过年猪、自宰自食生猪宰杀等屠宰活动的监督管理机制。一是要严格定义杀过年猪,按照《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之规定,为满足群众自宰自食要求,生猪屠宰需向当地乡镇畜牧兽医站官方兽医申报产地检疫,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屠宰。二是要严格规定时间段,冬、腊月期间为合理的杀过年猪时间段;严格规定屠宰时间,不得在夜间宰杀生猪。三是要严格规定宰杀地点,地点仅限于农户家中,各村(社区)要全面摸排并取缔辖区内相对集中的杀过年猪点位。四是要积极引导当地群众到定点屠宰场宰杀年猪。五是要严厉打击借杀过年猪之名行私屠滥宰之实的非法屠宰窝点,对屠宰病死生猪和生猪产品非法上市流通的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