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微腐败”造成大危害

责任编辑:太和镇 文章来源:太和镇 发布日期:2017-09-12 点 击 量:

从纪检巡视的情况看,如今明目张胆越雷池的,少之又少了;但化大为小搞“微腐败”的问题,仍不时发生。吃喝不去大酒店了,改去农家乐;公款报销不搞大数额了,化作小发票;办私事不再开公车了,变成私车加“公油”……如此等等。

如果把“腐败”比作是侵害我们党机体的一种病毒,那么“微腐败”就好比是这种病毒的变异体,“微腐败”看似吸血不多,实则其害如虎。因此,我们党员干部要随时警惕身边的“微腐败”造成的大危害。因此,笔者认为:应从日常教育,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入手,抓大不放小,对腐败“零容忍”,才能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崇廉尚实的精气神。

警惕“微腐败”就是净化政治生态。一些人常有侥幸心理,觉得法不责众、法不责微。以为“大家都这样”,法纪就无可奈何。然而,正风肃纪的事实一再告诉我们,勿以恶小而为之,犯了错误就要付出代价。如果说过去一些人走偏出格,可以归咎于不良政治生态拖累所迫,那么现在就该到了清醒的时候了。“微腐败”往往损害的是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直接消解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老虎”不可能一天长成,大奸巨贪哪个不是从小打小闹发展到无法无天?所以说,蚊蝇不狠拍,老虎也就打不完。

警惕“微腐败”就是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监督执纪的常态。我们党“越往后执纪越严”,查细责小、无微不“治”将为常态,那些“隐身衣”“擦边球”“游击战”,恐怕再也穿不得、打不得、玩不得了。如果还以为“小范围”“小地方”“小活动”“小表示”“小便宜”“小方便”“小变通”“小爱好”等等“不算啥事”“不会有事”,心安理得、麻木不仁,迟早会导致阴沟翻船、小隙沉舟。

警惕“微腐败” 尤需党员干部当好自己的纪检官。“微腐败”因其体量不大,组织上的“探头”很难及时探清照明,加之群众中也不乏有人积非成是、见惯不惊,因此尤需党员干部当好自己的纪检官。有道是:不讲道德,纪律就会靠近;无视纪律,法律就会靠近。为官从政,贪一点则由“王”变“玉”、成他人玩物,取一文则不值一文、遭人们鄙视,因小失大的蠢人傻事还是不做为好。好面子、讲感情本不为错,但面子、感情要服从党性党纪,该拒绝时要果断说“不”。在党言党、为国为民,没有那么多的“不好意思”“过意不去”,也没必要怕人说“不够朋友”“不懂规矩”。

只有清醒认识“微腐败”的危害,摈弃“法不责微”的心态,才能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