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责任编辑:太和镇 文章来源:太和镇 发布日期:2017-09-29 点 击 量: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单户录入1户,含下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农业服务中心、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国土和规划建设所。

(1)农业服务中心在乡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农业生产、农业机械化管理法规、方针政策,开展科技试验、示范、培训、技术指导,引进新技术、新成果,为农村经济服务。

(2)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在乡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劳动与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承担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发展劳务经济,拓宽就业渠道,开展就业培训。

(3)宣传文化服务中心在乡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展文化体育事业,组织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文化保护和收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化市场监管。

(4)国土和规划建设所在乡政府的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宣传贯彻有关国土和规划建设的方针、政策、法规,参与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协助做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负责建设用地监督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土地、矿产资源、建房等巡查管理。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一步加强乡镇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管控制度,保证资金的合法性、安全性、以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确保各项工作的正确开展,保证政府机构的正常运转,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有保在压的原则,统筹合理地调度资金,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刀刃上,大力压缩非工资性支出,对公务费、会议费、招待费等三公经费进行有效压缩,节减财政支出。

二、部门概况

太和镇人民政府属一级部门,单户录入1户,含下属事业单位4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本年收入合计1,194.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4.13万元.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1,194.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3.90万元,占78.88%;项目支出240.23万元,占21.12%。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194.1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80.5万元,下降6.7%。(柱状图)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2.5万元,增长/下降1.07%。(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2.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12.08万元,占52.68%;公共安全支出5万元,占0.44%;教育支出20.59万元,占1.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31万元,占8.12%;医疗卫生支出43.41万元,占3.73%;节能环保支出8.13万元,占0.69%;城乡社区支出15.95万元,占1.38%;农林水支出289.44万元,占24.9%;交通运输支出33.98万元,占2.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33.23万元,占2.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8万元;2010301行政运行549.08万元;2010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万元;2010308 信访事务6万元;2010399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32.5万元;2010505专项统计业务5万元;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612.08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2040204治安管理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 2050802 干部教育20.59万元;016年决算数为20.5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20老龄事务7.4万元;2080208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3万元;2080302 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0.99万元;2080304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35万元;2080305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0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9.3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39.52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33.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94.3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0408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万元;2100501行政单位医疗23.69万元;2100503公务员医疗补助8.14万元;2100717 计划生育服务9.58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4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 2110302水体8.13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城乡社区支出: 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5.9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15.95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 2130152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8.49万元;2130705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80.95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289.44万元,完成预算100%。
  9、交通运输支出: 2140105公路改建20万元;2140110公路和运输安全3.98万元;2140131海事管理10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33.9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2150605安全监管监察专项6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33.23万元;2016年决算数为33.2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3.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50.75万元、津贴补贴104.2万元、奖金129.1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3.37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35.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233.21万元、医疗费0万元、奖励金0万元、住房公积金33.23万元、提租补贴0万元、购房补贴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
  公用经费23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8.6万元、印刷费1.5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7.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9万元、租赁费0.5万元、会议费4.97万元、培训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0.75万元、劳务费73.84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43万元、福利费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7.63万元,其他交通费13.0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万元、办公设备购置7.24万元。

(数据来源数据来源财决08-1表,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7.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下降2.37万元,下降2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万元,增长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5万元,下降75%。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2万元,占91.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5万元,占8.92%。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62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轿车1辆、面包车1辆、食药监所巡逻车1辆、垃圾汽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用于日常值班用车,面包车1辆用于治理非法建设用车,食药监所巡逻车1,垃圾清运汽车2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498人,共计支出0.75万元,包括区级部门处理事务伙食团公务餐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万元。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19万元,比2015年减少28.56万元,下降12.2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6.06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人民政府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194.1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通过对财政支出结果的评价,一是增强了财政支出绩效管理观念,促进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效率;二是强化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的参考依据,将部门预算编制和预算绩效管理相结合,使预算绩效管理和预算编制更加规范化。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0104人大会议指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2010301行政运行指放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10302指放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0308指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方面的支出。2010399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0505指反映各级政府举行各类重大活动、召开重要会议(如国务院一类会议、国庆招待会、全国劳模大会)的支出,政府机关房地产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等方面的支出。2012999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2040204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等方面的支出。

9.教育支出:2050802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205指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2080208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2080302指反映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0304指反映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0305指反映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2080801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080805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2082001指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1.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0408指反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2100501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2100503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2100717指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12.节能环保:2110302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2120501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2130152指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2130705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5.交通运输支出:2140105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特大型桥梁建设支出,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支出。2140110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2140131指反映海事管理方面的支出。

1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150605指反映安全生产信息、法律、技术、宣传等六大支撑体系运行维护、安全监察、监管、立法、课题、办事处房屋物业、监察设备仪器维修、事故处理等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支出:2210201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