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按照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通惠街道办事处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而成。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通惠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以公开促工作,以公开树形象,以公开赢民心,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公开对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持续深化政务公开范围和内容,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积极主动服务群众,切实解决申请人合法合理诉求。2021年,通惠街道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动态更新街道基本情况、工作信息、人事信息等,准确发布通惠街道2021年部门预算和2020年部门决算信息。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1年,通惠街道依托东坡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微东坡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未发生失密、泄密等信息安全事故。
(五)监督保障情况。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选派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对其加强培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信息数量较少;二是群众主动参与与关注度较低。下一步我们将多渠道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加强对各部门(股室)信息报送工作督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