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中心城区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难点和特点,街道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社会治理创新,引入第三方调解机制,实现刚性打击与柔性调解有机结合,及时有效化解辖区矛盾纠纷,助力平安和谐通惠建设。
积极推动落实“公调对接、民调进所”工作机制。一是先期处警制度。派出所对能当场调解的矛盾纠纷,当即由驻所调解室现场调解,不能当场调解的,先行搜集相关证据,制作询问笔录。二是移送、委托制度。经当事人同意,对未能调解的纠纷和适用调解的治安案件制作移送或者委托函,移送驻所调解室,由调解室告知可采取仲裁、诉讼等解决途径。三是及时评估风险制度。调解室对突发性事件和重大纠纷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报司法所和派出所。四是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与政法委维稳办、司法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分析矛盾纠纷特点,协商解决办法和措施。五是工作例会制度。司法所、派出所与调解室每月末定期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六是跟踪回访制度。由调解员或社区民警在15日内进行跟踪回访,了解协议履行情况,巩固调处结果。
2018年,驻所人民调解室利用“公调对接”机制调解派出所移送、委派案件50起,调解成功50起,调解成功率100%,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获得各级领导的一致好评和肯定。工作经验在2018年11月14日央视一套晚八点黄金时段电视政论片《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之路》播出。
央视1台播放工作经验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