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6日,居住在庄店二组居民李某等七户人,在通惠派出所警察的带领下来到了通惠街道司法所,经过通惠派出所和司法所一起细致了解,才知道原来这七户人所住房屋是陈某出土地,孙老板出资所修建的安置楼,然后由孙老板卖给了李某等七户人,这七户业主一直要求孙老板办理产权证,但孙老板因外出找不到人,于是他们找到陈某,但陈某说他们是和孙老板签的协议,是孙老板出的资,应该找孙老板,但他去外地失去了联系,这七户业主实在没办法,就去关陈某的门市,说:陈某你拿得出产权证门市就是你的,你拿不出产权证来门市就是孙老板的!迫使陈某出面办证。
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后来经过派出所和司法所一起耐心调解,多方调查,陈某与李某等七户终于达成协议调解协议,按时办理产权证,这起因办理产权证的纠纷案件于2017年10月10日终于得到和平解决,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