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22日至10月29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全意社区、象耳社区、龚村进行了巡察。2022年2月16日,巡察组向全意社区、象耳社区、龚村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全意社区、象耳社区、龚村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意社区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
1.针对巡察反馈“学懂弄通新时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差距较大”的问题。
(1)问题表现:截至2021年12月30日,涉及巡察的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68人中,2021年度学习强国有4人(全意副主任李俊超、全意社区纪委书记刘平)年度积分为0分;有3人在100分以下,有6人在100-1000分之间,有14人在1000-3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4人),有8人在3000-5000分间(村党委书记2人),有12人在5000-10000分之间,有15人在10000分以上。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社区两委干部(其中全意副主任李俊超、全意社区纪委书记刘平都已注册)按时学习,每周在社区两委微信群晒积分,比学赶超,对学习落后的干部进行提醒;二是鼓励和引导社区有条件的党员参与“学习强国”的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整改进度:已完成、长期坚持。
(2)问题表现:通过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要求党委、支部要加强集中学习;二是提醒党员自觉开展学习,特别是学习强国。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四个意识’树立不牢”的问题。
(1)问题表现: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中,指导思想未与时俱进;出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的表述;仍坚持“计划生育”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提示和监督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保持与时俱进;二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班子分工,将“计生”细化为“卫健”和“群团”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长期坚持;第二项已完成。
(2)问题表现:2021年班子分工仍然在提“计生”工作。
整改进度:第一已完成、长期坚持;第二项已完成。
(3)问题表现:2021年度工作计划公章盖在标题处、语句不通、内容不务实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对干部进行了培训;二是要求干部要有责任心;三是书记要严把审核关口。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对巡察反馈问题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检视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表现:党支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流于形式,检视问题清单与问题整改清单完全不同,未对照检视问题进行逐一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对干部进行了培训和提点;二是要求干部要有责任心;三是4月底5月初对2022年主题教育资料进行更新。
4.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全意2018年3月31日28号凭证,维修水管务工明细表中,显示按天结算,每天40元,与出勤天数乘积后的数据不符,按每天80元算后数据符合。标准制定无民主决议事项,出勤或修理天数的核定无支撑资料。正中街2017年3月31日5号凭证,会议纪要中明确后备干部每人每月1200元务工补助,花名册中8月1日-12月31日务工补助5000元,实际应4800元。全意2016年12月31日13号凭证,付电力走廊租金明细有误,吴国安0.6X1800=1620,实际应为1080元,李学明0.4X1800=1080,实际应为720元。全意2018年3月31日27号凭证,监督委员会成员工资无发放标准,网格协管员补助无标准,无事项发生前审批程序。全意2016年6月30日10号凭证,付广电光纤费,签订合同方及发票单位为四川广电网络公司眉山分公司,收款单位却为童明勇,2017年6月30日9号凭证,发票查询领用单位为东坡区品味道饭店,盖章单位是尚义胖哥车行,2018年3月31日17号凭证,发票查询领用单位是东坡区金丽莎影像广告服务部,盖章单位为王伯军。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研究了相关费用标准,并严格执行;二是组织社区干部一起学习报账审批程序及财经法规等,严明财经纪律;三是提升财务人员的责任心,财务人员在初审票据时,做到仔细严谨;四是核查相关票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发现异常不予报账;五是居委会主任严格落实审核责任,严把审核关,报账资料不规范的不予报账。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四、五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2)问题表现:全意社区个别人员重复领务工补助,11月5日,黄国斌领取“尚义小学挖沟清理污水务工补助”及“清理河道石及垃圾务工补助”,8月24日,黄国斌、肖春如领取“清理停车场垃圾务工补助”及“清理集镇落地广告务工补助”。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财务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二是提示财务审核人员,严把审核关。
(3)问题表现:全意社区财务报账附件不充分,全意2016年12月31日10号凭证,付七里二期B区附属工程款无正式发票无验收报告,全意2016年6月30日12号凭证,付沟渠维修费,正式发票,无明细清单。2016年6月30日29号凭证,垫付维稳费,无明细,未列入应收款科目,2018年9月30日14号凭证,付卫生队员意外保险费无票,2016年3月31日9号凭证,付物管费无正式发票,无合同。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财务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二是按照财审批流程,财务人员收集初审原始资料,对原始票据、附件资料不齐备的不予报账;三是每季度组织社区干部共同学习1至2次财务知识,提升干部综合素质。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4)问题表现:全意社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全意2016年3月31日14号凭证,收兴奥邦租金无具体租赁地点,无租金核定基础资料。2017年12月31日12号凭证,付电栏沟租金无租赁合同,无租赁明细,无事前讨论痕迹。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财务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二是加强村组干部对报账程序的培训,提升干部自主、自觉意识,让干部在开展工作中注意收集原始票据、报账所需的附件资料,如签字表、照片等。三是财务人员、社区居委会主任加强对报账原始资料的审核和筛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报账;四是严格实施党委会议事制度,对1000元及以上支出的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后实施。
整改进度:第一项已完成;第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5)问题表现:2019年3月31日14号凭证,付电费未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转账。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财务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二是提示财务审核人员,严把审核关,1000元以上的严格按照转账程序。
(6)问题表现:2016年3月31日7号凭证,运管所执法人员违规领取补助1440元。
整改情况:一是对运管所执法人员违规领补助1440元进行了核实,当时为春节尚义极乐寺执勤,可以发放;二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了党委会进行了财务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
(7)问题表现:全意社区组账存在无移交清单、无存折和日记账等问题,如,全意社区3.4.6.7组未见记账凭证,无移交清单。7组无存折和日记账。1组无2017年以前的存折,2组无2018年以前的存折,无2019年以前的日记账,无2019前的记账凭证。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组账务进行再次清理,该建账的进行建账;二是2022年2月2日党委会上进行了财务培训,强调了账务的管理的重要性,提醒财务人员要有责任心和职业素养;三是以后账务交接,需请上级财务部门协助,保证财务资料交接不断档。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问题表现:2019年5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记录在村委会记录中。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党务、村务进行区分;二是社区干部要提高认识和觉悟,养成分类记录的习惯。
(2)问题表现:2019年度党建工作责任清单中,第17项“根据项目工地、业务开展合理划分党小组”,第21条“鼓励和支持他们为交通院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涉嫌抄袭。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对社区干部进行了培训,提升干部素质;二是明确了党委书记的审核把关责任。
(3)问题表现:(原正中街社区)2018年、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的第一至第六点,相似度99%,全意村2016年至2018年三年工作总结相似度90%以上,2017年至2018年工作计划相似度95%以上,且都未结合实际。
(4)问题表现:全意社区搬迁后,老办公室闲置未用,部分设备未用。如,综治中心球形探头、多功能室音箱控制设备。
整改情况:已经协调过相关部门,但上级部门还未实施。
整改进度:该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完成。
(5)问题表现:党委会议记录将党代表选举会,党代表谈话等记录在党委会议记录本中。如,2021年5月31日的党委会,记录了党代表的选举。2021年6月11日的党委会,记录了党代表的谈话。
(6)问题表现:电脑5台、空调2台、打印机2台未入账。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4月底已报镇三资办入账;二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培训了资产处理程序。
整改进度:已经整改完成。
(7)问题表现:2020年4月,全意社区临时工作委员会专干李勇,在本村涉黑人员李志伟家属用于向东坡区人民法院申请对李志伟从轻处罚,且内容不属实的情况下,在表现证明材料上签字确认。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加强事务管理培训,加强印章管理;二是加强证明材料审核,根据实际开具证明。
6.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原正中街社区)2016年3月31日12号凭证,修花台、停车场工程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量30%付工程款30%,完成60%再付工程款30%,竣工验收后付剩余40%工程款,未按合同约定付款,并未转账。全意2017年5月7日付全意5组樱花节安装厕所开支,合同明确工程款及发票金额为3521元,实际付款3680元。付樱花节安装挡板开支,合同明确工程款及发票金额4542元、实际付款470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党委会上对工程类报账程序进行了学习;二是严格执行党委会制度,体现提和议的过程,有事前讨论,明确合同协议的细节,如实施时限、费用标准、金额、支付方式等等;三是规范付款程序,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步骤规范操作,加强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项目监督,实事求是。
(2)问题表现:2019年装修办公室时,未按合同要求扣除1万元质保金。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党委会上对报账程序进行了培训;二是及时核查到当时村级建制调整,账户冻结,2021年5月6日,嘉华公司对公账户解冻后已存入;三是工程类事项必须经过党委会讨论,体现“提、议”的过程;四是对于1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报经镇政府同意后实施,在合同中必须约定质保金、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四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3)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在污水管网疏通中,未按规定在签订合同时约定质量保证金。全意社区在街道农贸市场污水管网疏通项目时未按时召开会议记录要求缴纳质量保证金,合同也未约定保证金事宜,未扣留保证金半年。
整改情况:一是“街道农贸市场污水管网疏通项目”的质量保证金,社区已于2021年7月23日存入社区对公账户;二是于2022年2月28日对社区干部进行了财务知识培训,明确了财务报账程序和票据审核要求;三是在项目实施前要有会前讨论,要与施工方约定质量保证金的金额和扣留时限。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2019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民主评议测评表未按要求逐人逐项勾选填写等次,支部评议意见均为优秀,且与民主评议结果差异较大,不符合要求。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各支部书记进行了培训;二是各支部书记在进行2021年度党员评议时向党员仔细讲解评议程序和流程;三是实行党员签到制度,真实体现党员参会情况;四是党委书记定期检查党建资料,规范装订党建资料。
(2)问题表现:(原正中街社区)2018年、2019年党建工作计划的第一至第六点,相似度99%。
(3)问题表现:2017年预备党员陈丞的转正未用票决,无讨论陈丞入党的党员大会记录,讨论李晓旭入党无程序(未见宣读入党申请、无介绍人介绍情况、无一般党员发表意见、无票决中应到、实到人数,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党委会上对党委成员及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党委以后要加强对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4)问题表现:2019年党员积分与组织生活脱钩,打分随意;未提供党员参加活动、好人好事等记录。党建资料装订不规范,无目录、资料乱。
(5)问题表现:2020年支部工作手册中无流动党员流进流出花名册,11月16日召开党员大会记录中,应到党员人数74人,实到38人,出席37人;12月14日召开党员大会,记录实到参会党员38人,在对预备党员马久刚的转正测评中,向到会的58名党员发放测评表58份,前后人数不一致。2021年全意社区无1月-4月党员花名册缴费记录,2021年4月至9月,第一支部汇总预备党员5人,在花名册只有4人,支部委员未见分工,2017年正中街社区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员李丛礼8月4日转走组织关系,但仍有9月-12月的党费交纳记录。党支部基本情况表中,党员总数为29人,其中男党员20人,女党员11人,前后逻辑错误,2021年至今,全意社区第一、第二党支部无支委分工记录,流动党员花名册均未填写,2016年,正中街社区党支部工作手册考勤表与实际开会时间不一致,支部委员会会议记录多次出现党员大会记录。出现社区委员会工作安排内容。2016年-2017年全意村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党员总数90人,男女党员人数各是63人、21人,花名册党员人数89人,记录前后不一致。支部委员未分工,缺12月份党费收缴记录。组织生活考勤表前后时间不一致、记录涂改较多。2016年,全意村党支部工作手册缺部分党员10月-12月党费交纳记录,组织生活考勤表前后不一致,实际召开12次,缺一季度,2020年,全意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无党支部基本情况表、党员花名册、党费交纳、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流进流出的登记,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各召开一次。2019年12月17日,正中街社区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对2019年12月13日确定为预备党员的徐豪转正进行讨论表决,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进行党务培训,规范支部手册记录、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发展与转正等,提升党建业务水平;二是党务培训中强调了党费管理工作,各支部书记要向党员传达党费管理的相关规定;三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班子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四是资料及时装档,规范管理。
(6)问题表现:社区党建资料装订不规范,无目录、资料凌乱。
整改情况: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就党建资料管理进行了培训,明确资料管理要整齐、规范。
8.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存在问题:一是党委会议记录将党代表选举会,党代表谈话等记录在党委会议记录本中,如,2021年5月31日的党委会,记录了党代表的选举,2021年6月11日的党委会,记录了党代表的谈话,二是党委会记录只有结果,无提和议的过程,如,2021年6月16日的党委会,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名优秀党员,只有结果。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党务、村务进行区分;二是明确议事程序,要体现“提、议”的过程。
(2)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党委会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上党委会议定,记录只有结果,无提和议的过程,如,2021年6月16日的党委会,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4名优秀党员,只有结果,经谈话,查阅资料了解,全意社区党委议事不规范,“三重一大”重点中心工作等未做到应上尽上,上党委会研究事项也不规范,未严格执行提、议、定的规定。
整改情况: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7日召开党委会,对党务、村务进行区分;二是明确议事程序,要体现“提、议”的过程。
(3)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副书记未分管党建,由会计分管;信访维稳、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未列入分工。
整改情况: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进行了班子分工,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党建工作由副书记金红负责。
整改进度:该项已完成。
9.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2017年预备党员陈丞的转正未用票决,无讨论陈丞入党的党员大会记录,讨论李晓旭入党无程序(未见宣读入党申请、无介绍人介绍情况、无一般党员发表意见、无票决中应到、实到人数,记录过于简单)。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党委会上对党委成员及支部书记进行了业务培训;二是党委以后要加强对各支部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10.针对巡察反馈“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问题表现:余正权、何兆云、任淑芳、李忠富、邵光荣等人均未享受高龄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党委会上明确了民政负责人的职责,要求提高责任心;二是请尚义镇派出所查询了以上人员的联系方式,并一一通知以上人员,为他们办理了高龄补贴;三是每月初定时筛查到龄人员,并及时准备申报资料,为其申报高龄补贴。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第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巡察反馈“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原正中街社区)2018年11月至12月,对尚义镇集镇乱停乱放的车辆(私家小汽车、三轮车、电动三轮车等)处以每辆30、50、100元不等的罚款,共计金额1530元;2019年3月,对集镇内的违停车辆罚款,金额180元。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2月28日召开党委会,会上明确不再进行违停罚款,以文明劝导为主;二是联合交警部门共同管理,已在尚义集镇划定违停区域。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完成、长期坚持。
(2)问题表现:全意社区街道内(尚义中学)右侧小巷内有生活垃圾、有害垃圾、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大桥两侧有破烂的广告布,垃圾桶脏。
整改情况:一是定期召开保洁员会议,强调保洁难点重点;二是让卫生管理人员每日加强巡查,发照片到社区环境治理群。
(3)问题表现:全意社区特困老人李九如,眼睛看不见,摸着做饭,经常火都点不着,用水靠同龄的嫂嫂提水,屋内无电灯,门外门坎高且不平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2022年3月1日已询问过李久如本人,他不愿意去养老院;二是已落实专人看护,解决其吃饭问题;三是村组干部每月初到其家中查看隐患情况。
12.针对巡察反馈“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全意社区多宗土地出租年限超过法律规定的20年,有的50年、30年、28年,更有无限期。如,全意5组社学平)全意6组(吴福财)与永安架料租赁(何学军)签订的土地租用协议中,租用时间从2009年9月18至2059年9月17日,时间长达50年;全意4组与东坡区畜禽肉类加工厂签订入股合同中,租用时间从2009年5月31日至2059年6月1日,时间长达50年;全意6组、4组与绿野生态养殖场签订租赁土地时间从2003年1月26日至2033年1月25日,时间长达30年;全意7组、6组、李竹2组龚村7组与绿野生态养殖场签订租赁合同时间从2004年10月1日至2033年10月1日,时间长达28年;全意4组、龚村4组与四川景地基业有限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时间从2007年11月23日至2033年8月31日,租期长达26年。
整改情况:一是咨询了尚义镇司法所,明确了合同期限最高为20年,将超过20年的部分视为无效;对于20年以内的部分,待20年期满,再讨论重新签订合同事宜;二是2022年3月16召开党委会,学习了土地承包相关内容,以后再签订土地承包合同,不能超过20年,并报镇国土部门备案。
二、象耳社区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
1-2.针对巡察反馈“学懂弄通新时代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方面差距较大”的问题。
(1)问题表现:截至2021年12月30日,涉及巡察的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68人中,2021年度学习强国有4人年度积分为0分:有3人在100分以下,有6人在100-1000分之间,有14人在1000-3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4人),有8人在3000-5000分间(村党委书记2人),有12人在5000-10000分之间,有15人在10000分以上。
整改措施:一是在党委会上由社区党委书记吴强组织两委学习;二是由社区纪委书记督促两委班子积极运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确保每日参与度达到70%以上,每周学习积分不低于175分,对积分不达标者进行学习督促提醒并留影留痕存档。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书记吴强在党委扩大会上组织两委班子学习“学习强国”5次;二是社区纪委书记吴娟建立“象耳社区学习强国微信交流群”,督促大家及时在“学习强国”平台上学习,每日参与度已达到70%以上,对多次积分不达标者纳入重点督促学习对象。
整改进度:第一、二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一是通过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组织两委干部加强理论学习,保持两委干部的先进性,努力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水平;二是通过各支部支委会、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不断提升党员的党性修养,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通过党委会和党委扩大会,组织两委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的重要讲话精神1次,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3次,学习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眉山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东坡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1次,学习中央、省、市、区、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精神1次,学习规范全区党费工作相关政策1次,学习《全面加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1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1次;二是结合社区党建工作实际情况,社区党委经讨论研究,整理出一套党建应知应会资料,已要求各支部通过“三会一课”、党群活动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学习。
3-4.针对巡察反馈“四个意识”树立不牢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2020年党委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出现了“坚决维护两个核心”表述。
整改措施:一是在今后工作中,端正工作态度,认真仔细;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三是加强工作总结等资料的审核,确保不出现错误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在社区两委例会上要求两委班子端正工作态度,认真仔细负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二是社区两委已组织政治理论学习2次,提高政治意识和政治站位,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三是社区党委副书记余开萍负责对各项工作总结等资料进行审核,确保不出现错误表述。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乔滩街党支部2021年学习资料照搬照抄,出现多处错别字,语句不通,无日期,标题出现省略号等。如,“四个自信”写成“匹个自信”,“社会主义”写成社会主X,“武装头脑”写成“钱装溪脑”等原则性错误。
整改措施:一是社区党委加强对各党支部思想政治教育,高度重视政治知识和理论学习;二是在今后的工作中,社区党委加强对各支部资料的审核。
整改情况:一是由社区党委副书记余开萍着重对乔滩街党支部需要的学习资料内容进行审核把关,并督促其问题整改,同时对社区党委下设另外7个党支部资料进行检查、指导并整改;二是社区党委书记吴强组织各支部党建业务知识培训了3次。
5-9.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2017年4月30日3号凭证,付春节文化活动经费1.5万元未转账。
整改措施:规范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内容执行,除日常水电气费、网费等需先缴纳现金后开票的开支外,单笔金额在100元以上的,一律实行银行转账支付。
整改情况:社区财务人员加强了《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学习,严格落实现金管理制度,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负责现金开支审核,除水电费、网费和慰问金等必要现金支出外,其余开支全部实行银行转账支付,同时社区报账员建立了专门的现金收支票据登记台账,方便与镇三资管理中心交账对账,进一步保障现金收支符合要求。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财务报账附件不充分。如2019年10月31日6号凭证,九九重阳节文艺演出奖励5000元,无附件。2019年10月31日3号4号凭证,记账凭证日期为10月31日,附件报账日期为11月8日。2017年6月30日5号凭证,付60岁以上党员慰问金,未附文件依据。2017年5月31日1号凭证,付差旅费1260元,无差旅审批单,无派车单。2018年10月31日6号凭证,付差旅费900元,差旅审批单领导未签字。2017年6月30日7号凭证,2017年12月31日6号凭证,接待费无接待清单、明细。如,农林村2019年6月30日6号凭证,付舞蹈队服装费1370元,无正式发票。2018年3月31日4号凭证,付8组邓金玉租房补助1200元,无依据,无合同。2019年2月28日9号凭证,付围栏费用4650元,无正式发票。2017年7月31日3号凭证,付万光元借款4万,无银行转账凭证。2017年1月31日6号凭证,付党总支换届选举会议室租金2900元、3500元,无正式发票。2018年8月31日7号凭证,付双创文艺汇演音响租赁费600元,无正式发票。2019年6月30日10号凭证,付电费500元,无正式发票。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中第八章报账审批流程,由镇三资管理中心票据审核通过后,再由相关领导审核确认后支付;二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召开社区两委会,要求社区干部一起学习财务管理制度,杜绝违规报销。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报账流程,社区理财小组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认真审核票据资料,对报账附件不充分的一律不予报账,社区开支做到有凭有据,使象耳社区财务管理更加规范;二是社区在2022年2月24日两委会上对报账程序进行了培训,提高两委干部合法合规报账意识。
(3)问题表现:象耳社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发票不一致。2021年6月30日20号凭证,付巡逻车保险费3255.17元,发票单位是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市分公司,实际收款单位为吴强。2019年6月30日2号凭证,付垃圾车维修费1100元,发票单位为东坡区鑫通汽车维修部,申请单位为成都邮电通信设备厂,收款单位却为张磊。2020年9月30日24号凭证,音响服务费未使用发票专用章,且收款单位为刘洪丽,与发票单位(东坡区花好月缘婚庆经营部)不符。2020年9月30日14号凭证,付饮用水费245元,收据单位为东坡区象耳镇沈老五粮油店,发票单位为眉山市东坡区刘老五粮油店,而收款单位为刘泽容。付电费500,无正式发票。够双创用品900元,发票单位为东坡区小陈五金经营部,收款单位却是马道丰。象耳社区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未按实际金额支付。如,2019年4月30日3号凭证,象耳社区付劳务费、临聘人员工资等开支共14.36万余元,银行转出金额却为17.45万余元。2018年8月31日6号凭证,付八一慰问金,金额应为100元/人,实际发放金为200元/人。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对照报账凭证支付费用,开展自查自纠,发现未按实际金额支付的情况,及时做到“多退少补”,认真把关审核,避免出现类似情况;二是严明财经纪律,按照报账审批程序,强化财务支出管理,做到账实相符,组织社区两委干部一起学习报账审批程序及财经法规等;三是加强财务人员财经法规、业务知识学习,账务工作做到仔细严谨,提高业务水平,每季度按时与镇三资中心交账对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财务人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工作,严格按照发票金额和发票开具单位支付费用,期间发现有2笔费用多支付共计630元,现已全部退回,同时针对个别发票开具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情况,社区在报账过程中提供相关委托支付手续或情况说明,加强报账资料严谨性;二是社区财务人员严格按照报账流程,社区理财小组和社区党委书记(兼主任)认真审核票据资料,在整改过程中经核实,2019年4月30日3号凭证,象耳社区付劳务费、临聘人员工资等开支共14.36万余元,银行转出金额却为17.45万余元问题,转出的17.45万余元实际对应11张报账凭证内容,是原财务人员支付凭证未备注清楚造成;2018年8月31日6号凭证,付八一慰问金,金额应为100元/人,实际发放金为200元/人问题中,发放的200元/人实际为涉军维稳人员座谈会慰问金,“八一”慰问金实际100元/人共发放了657人,是原财务人员费用开支事由表述不清问题,现象耳社区高度重视,避免犯同样的错误;三是社区在2022年2月24日两委会上对报账审批程序及财经法规进行了培训,提高了两委干部相关财务知识。
10-17.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原五里墩社区)2019年3月14日,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未见评议过程和评议结果。
整改措施:在以后低保工作中将按照低保程序开展,对符合申请的由本人写申请-入户调查-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对评议过程、评议结果资料、照片留存)-上报尚义镇民政办,做到程序合规、合法公开。
整改情况:社区2022年3月新增低保申请2人,社区工作人员对申请低保人员严格按照低保程序开展,对符合申请的由本人写申请-入户调查-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对评议过程、评议结果等资料、照片留存)-上报尚义镇民政办,做到程序合规、合法、公开透明。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原五里墩社区)2019年3月1日出现“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一月一会”的表述。
整改措施:一是在今后工作中,加强党建内部管理,端正工作态度,认真仔细;二是组织开展支委会、党员大会,加强实时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加强“三会一课”制度学习,通过学习使各支部明确“三会一课”的具体内容,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二是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已组织各支部书记学习党建知识3次,加强实时政治理论学习,提高干部政治素质和专业知识,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
(3)问题表现:象耳社区2017年购打印机未入固定资产。象耳社区2019年1月,购便民服务中心工具柜1150,未入固定资产。
整改措施:一是对应登而未登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二是建立健全象耳社区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做到账实相符。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在问题整改的同时积极开展固定资产自查自纠,对社区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已补登记造册固定资产2件;二是社区参照上级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已建立《象耳社区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4)问题表现:6组组长伍刚2021年3月,在本组村民伍利英未提供相关佐证资料的情况下,明知其证明材料系打官司所用,也未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便签字盖章。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教育,提高政治觉悟,加强组干部对印章规范管理的意识,社区居民前来办理需要证明盖章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审查核实无误,情况属实,组干部签字确认,由社区统一盖章;二是社区加强对公章使用的管理,严格按照《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公章管理的通知》文件要求,实行专人保管,严格审批程序,严格把关内容,做好印章使用台账登记工作。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参照上级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已建立《尚义镇象耳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社区公章使用管理,并组织党员干部、组干部学习了《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委员会关于加强村(社区)两委公章管理的通知》及《尚义镇象耳社区公章管理使用制度》2次,增强了印章规范管理意识;二是社区已收回各组印章,社区两委会讨论一致同意授权指定了专人保管,社区居民前来办理证明等需要盖小组印章时,组长必须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审查核实无误,情况属实,组长签字确认后,由社区统一盖章,在征得社区书记(主任)审批同意后加盖社区公章,同时已建立公章使用情况台账。
(5)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党务公开栏无班子人员分工,无全局和中心工作安排,无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内容。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完善并及时更新公开栏内容;二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公开栏班子成员分工、全局和中心工作安排、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内容。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2022年3月已联系广告公司对社区公开栏内容进行更新更换2处;二是2022年3月完善并更新更换公开栏班子成员分工、全局和中心工作安排、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内容。
(6)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涉嫌抄袭,未结合社区实际出现“县容县貌”字样,尚义镇象耳社区居委会职责第十四条出现“向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象耳社区在合并搬迁后,原“农林家园”小区内的公开栏闲置,未有效发挥宣传作用,存在浪费现象。
整改措施:一是社区结合实际,对居委会工作职责逐条认真梳理整改;二是象耳社区合并搬迁后,原农林家园小区内公开栏在2021年12月份已改造成象耳社区养老服务分中心,公开栏已充分利用。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结合实际,认真对居委会工作职责进行逐条梳理,并在2022年3月底完善修订了职责;二是原农林家园小区内公开栏在2021年12月份已改造成象耳社区养老服务分中心,社区现有公开栏已得到充分利用。
18-20.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原农林村)未按村两委会讨论支付村公示栏修建工程款。尚义镇象耳社区(原农林村)在修建村公示栏中,经村两委讨论按投标报价下浮2%支付工程款。眉山农林劳务有限公司投标总价23545.42元,实际支付23545元,未按村两委讨论下浮2%,多支付470元。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会议讨论结果追回多支付的项目实施金额;二是严格审核项目资金,强化学习教育,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财务工作能力。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已于2019年11月19日追回原农林村公示栏修建工程款多支付项目资金470.9元;二是社区严格审核项目资金,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务水平,提升财务工作能力。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原农林村)在实施2016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车购税计划(第二批)项目存在合同签订金额不一致、签字法人不同、未扣除质量保质金的问题。该项目财政项目资金81万元,财评价108.73万余元,中选价97.86万余元,原合同签订由君乐村委会贺宝峰签订,合同价97.86万余元,据农林村财务报账附件合同金额为216万元,由农林村法人代表吴强签订,经查阅农林村财务资料,该项目未扣除质量保证金,项目收入97.12万余元,支出96.72万余元,余4000元。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步骤规范操作,加强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项目监督,实事求是;二是严格落实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实施项目及提供报账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严格按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5万以下比选、5万以上招投标、20万以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络招标的实施步骤,规范操作,加强项目资料及项目资金支付审核,强化项目监督,实事求是;二是社区严格落实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实施项目及提供报账资料。
(3)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原农林村)在支付项目设计费时,未见村两委会讨论记录、决策程序资料。2018年2月4日-1号凭证:尚义镇象耳社区(原农林村)在支付2016年度撤并建制村通硬化路建设车购税项目在支付设计费22500元报账资料中未见村两委对该笔支出的决策资料。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提议及决策等相关会议记录,完善项目实施报账附件资料;二是严格落实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实施项目及提供报账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做好提议及决策等相关会议记录,完善项目实施报账附件资料,真实反映项目实施过程,强化监督管理;二是社区严格落实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眉山市东坡区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文件内容,不得随意实施项目及提供报账资料,做到实事求是。
21-22.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农林党支部2021年未见党员缴费记录、未见流进流出党员花名册、未见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2021年象耳社区乔滩街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支部基本情况表登记、无1月-8月党员大会缴费记录、无流进流出党员记录、支委会记录过于简单。2021年五里墩党支部工作手册无流进流出党员登记、无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表、部分党员无1月-8月缴费记录。2021年农林党支部工作手册无支部基本情况表、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登记表,无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无1月-9月党费交纳登记,无流进流出党员花名册,无组织生活考勤表,无1月-3月支委会会议记录,5月-6月支委会记录是后补,无1季度党员大会记录,支委会会议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2017年、2018年象耳社区(原农林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费收缴记录,无组织生活考勤表登记,支委会、党员大会记录要素不全。2019年原五里墩社区党支部手册无基本情况表、支部委员、党小组长登记。无党员花名册,无党费交纳登记、无入党、预备党员登记、无流进流出党员登记、无组织生活考勤表。无1月-3月、12月支委会记录,且记录字迹无法辨认。无1月-9月的党员大会记录,记录不规范、过于简单。2021年象耳社区支部工作手册中,预备党员接收不规范,无应到、实到会人数,无入党介绍人情况、无参会党员充分讨论,未见表决情况,无党费交纳记录,出现提前收党费现象,无流进流出登记,无组织生活考勤表,无1月-3月支委会记录,且记录缺失,无1季度党员大会记录,记录缺项。2021年象耳社区农林家园党支部工作手册中,无支部生活考勤表,无1月-3月支委会记录,无党员大会记录,召开会议无时间、地点,无违纪党员伍刚在支部大会上的发表意见,刘威转正程序为记录,无应到会、实到会人数,无法表决票数,是否过半党员参会,是否过半党员同意等记录。
整改措施: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社区党委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督查指导,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名册台账、年度工作计划和党费收缴台账,及时自查自纠;二是各支部通过支委会开展党建工作培训,通过党员大会、党课学习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党委高度重视党建工作,组织各支部学习党建知识3次,每月督促指导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员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名册台账、年度工作计划和党费收缴台账,及时自查自纠;二是各党支部通过支委会、“三会一课”开展党建工作培训3次,加强党员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农林家园2021年党支部手册中,无违纪党员伍刚在支部大会上的发表意见。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提升社区纪委业务知识;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处分条例流程开展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纪委书记及委员通过关注“廉洁四川”、“清廉东坡”、“清风扬眉”等公众号,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学习,提高纪委业务知识水平,提升监督执纪业务能力;二是严格按照党员处分条例流程开展工作,做好会议记录。
23-25.针对巡察反馈“党委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5月30日党委会记录中实有党员420人,但2021年支部工作手册中党员人数488名,前后矛盾。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员的理论知识学习,夯实工作责任;二是核实各支部的党员人数,及时更新流进流出党员信息。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业务员通过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共产党员”、“四川党建”等公众号和“学习强国”APP平台多途径学习党建知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社区党委4月对各支部党员人数再次全面核实统计,现登记在册党员406名,并通过登记各支部转进转出党员台账,及时掌握党员变动情况。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存在问题:一是党委会出席人员、列席人员概念不清。2021年3月25日召开的党委扩大会,列席人员记录在出席人员处。二是象耳社区党委会记录标题式,不严肃、不规范。如,2021年4月28日,9月2日的党委会记录,均出现“环保工作常态化管理”等标题式的表述,未有具体相关会议内容。三是党委议事不规范,未体现“提、议、定”的程序,只体现议事结果。如2021年5月10日的党委会议,只有确定象耳社区镇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记录,未见提和议的过程。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党建业务员的理论知识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二是今后党建资料归档和上报严格按照拟稿--副书记初步审核--书记最终审批,逐级审核上报;三是组织社区两委人员学习议事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实事求是体现“提、议、定”的会议讨论程序。
整改情况:一是党建业务员通过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共产党员”、“四川党建”等公众号和“学习强国”APP平台等多途径学习里面的党建知识,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党建资料归档和上报严格按照拟稿--副书记初步审核--书记最终审批,逐级审核上报;三是组织社区两委人员学习议事程序,严肃、规范会议记录,实事求是体现“提、议、定”的会议讨论程序。
(3)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党委2021年5月30日选举出席尚义镇第二十次党代会代表,记录出现“经过投票选举产生9名候选人”的错误表述。
整改措施:一是在今后工作中,端正工作态度,认真仔细;二是加强学习,提高专业知识,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
整改情况:一是在工作上认真负责,端正态度;二是通过关注“党史学习教育”、“共产党员”、“四川党建”等公众号学习相关精神、知识并已加强文件学习3次,提高了业务知识能力,避免产生表述性错误。
26.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党员刘芸(2018年11月14日发展为预备党员,2019年10月29日转正)预备党员到转正未满一年。
整改措施:今后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发展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保证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合纪合规。
整改情况:2022年4月社区党委组织两委干部及各党支部书记委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流程》,严格要求各党支部按照流程发展党员,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质量。
27.针对巡察反馈“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85岁的刘玉清,82岁的罗仲成,85岁的宋文杰,95岁的江炳秀等均是在2021年才申请的高龄补贴。
整改措施:一是对辖区内人员进行排查,对符合政策未享受高龄补贴的及时通知到位;二是对未在社区内居住的空挂户且联系不上的,社区采取多种方式寻找联系,力求将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巡查问题反馈,社区立即对辖区内高龄人员进行了全面排查,新增申请29人;二是加强高龄补贴及其他惠民政策宣传1000人次,空挂户且联系不上的,通过派出所等途径进行寻找,力求将高龄补贴等惠民政策宣传到位、落实到位。
28-31.针对巡察反馈“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存在问题:一是由于历史原因,未居住在本辖区的党员多,党员老龄化严重,党员教育管理难度大,流动党员、失联党员管理工作有待完善。二是社区空挂户人口多,管理难度大。三是五里墩社区存在垃圾掩埋,土地租而未用、征而未用,工矿贸易公司危房C级,小区电瓶车充电线杂乱,水泥厂安全,街道污水进网困难等诸多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解决基层党员老龄化问题,加强对辖区青年人的思想引导,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多培养、发展年轻党员;二是对失联党员进行双找,做好流动党员台账;三是安排专人对辖区垃圾清运至周边垃圾中转站,集中统一处理,同时加大力度整治征而未用土地卫生,确保辖区内环境整洁;四是不定期对各小区私搭乱接电线进行清查整治,排除安全隐患;五是社区将积极向上级协调请示、争取资金,对辖区污水管网完善修建,极力解决街道污水进网困难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利用各支部微信群、党员大会、坝坝会,多种方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挖掘先进代表,营造浓厚的氛围让年轻人奋发向上,提高辖区青年人的入党积极性;二是通过双找方式寻找失联党员,做好流动党员台账;三是已安排专人对辖区内垃圾清运至周边垃圾中转站,集中统一处理,现已不存在垃圾掩埋情况,同时加大力度整治租而未用、征而未用土地卫生,确保辖区内环境整洁;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并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小区私搭乱接电线进行清查整治,排除安全隐患;五是街道污水进网问题,社区已先解决部分居民污水入网问题,剩余部分已向上级请示并通过,现场设计、地勘、预算已完成,现已进入财评阶段。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四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第五项正在整改中,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2)问题表现:象耳社区民政资料管理混乱。资料无目录,无台账,未装订成册,部分开展工作佐证资料未保存。如,临时救助,无会议初审评定记录,无图片;低保新增人员民主会议会、记录、公示、签到表等资料都没有。
整改措施:一是对民政资料规范管理,将资料及时保存存档、分类整理、完善目录、做好台账。二是在今后临时救助工作中做好会议初审评定记录。三是低保工作中将按照低保程序开展:对符合申请的由本人写申请-入户调查-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对评议过程、评议结果资料、照片留存)-上报尚义镇民政办。
整改情况:一是立即对民政资料规范管理,对资料及时完善目录、做好台账、分类整理、归档保存。二是2022年3月份以来,通过会议初审评定,已申请临时救助10人,并已做好会议记录,建立台账、归档保存。三是2022年3月新增低保申请2人,对申请低保人员按照低保程序开展,对符合申请的由本人写申请-入户调查-召开低保民主评议会(对评议过程、评议结果等资料、照片留存)-上报尚义镇民政办,做到程序合规、合法公开。
整改进度:第一、二、三项已整改完成并长期支持。
(3)问题表现:农贸市场入口外墙的小广告、牛皮癣较多。
整改措施:组织专人对农贸市场入口外墙的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并督促农贸市场管理人员长期保持外墙整洁。
整改情况:立即组织人员对农贸市场入口外墙的小广告、牛皮癣进行清理,同时更换了部分破旧公益广告及张贴栏3处,并督促农贸市场管理人员长期保持外墙整洁。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保持。
(4)问题表现:特困老人黄文汉脾气暴躁,对政府关怀不满意。
整改措施:一是象耳社区与水泥厂企业协商每月帮扶黄文汉300元生活费及过节慰问品。二是象耳社区将定期对特困老人黄文汉走访关心慰问,让其感受到政府、社区对他的关心关爱。
整改情况:一是社区与水泥厂企业协商每月帮扶黄文汉300元生活费及过节慰问品。二是象耳社区已定期对特困老人黄文汉走访关心,并入户帮助其认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在思想上逐渐感受到党委政府、社区及社会各界人士的关怀,同时举一反三,考虑到社区1组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较多,2022年5月在1组开展了一次集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认证”工作,帮助近100名老人完成本年度待遇认证。
32.针对巡察反馈“征而未用土地长期撂荒”的问题
(1)问题表现:象耳社区2017年至2020年,2组、5组、6组、8组四个组征用的485亩土地,目前有228亩处于撂荒状态,撂荒率达47%。其中,2组、8组2007年征用土地200亩,其中140亩至今仍处于撂荒状态。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力度整治征而未用土地卫生,确保辖区内环境整洁;二是积极向园区报告已征土地撂荒问题,向上级协调寻求更多解决途径。
整改情况:一是新安装5个监控对辖区内征而未用土地进行随时监查清理,已组织环境卫生整治4次,已发现违法倾倒垃圾4起,就地整改4起;二是积极向园区报告已征土地撂荒问题,向上级协调寻求更多解决途径。
三、龚村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
问题表现:(1)截至2021年12月30日,涉及巡察的11个村(社区)两委班子68人中,2021年度学习强国有4人年度积分为0分;有3人在100分以下,有6人在100-1000分之间,有14人在1000-3000分之间(村党委书记4人),有8人在3000-5000分间(村党委书记2人),有12人在5000-10000分之间,有15人在10000分以上。
(2)通过谈话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对“三会一课”“四个意识”“四个自信”等应知应会知识不清楚。
整改情况:对于问题表现一,目前党员干部均按照要求下载学习强国APP并定期进行学习,村两委干部每月学习积分累计都超过700分,村纪委书记先凤娇在村党委会上对学习强国的学习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对于问题表现二,一是定期在党员大会和各支部会议上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共同探讨学习时事政治,与时俱进,保持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强化“三会一课”的学习质量,充分利用组织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培训。
2.针对巡察反馈“四个意识树立不牢”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白马湖党委)2019年党建工作总结出现“坚持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计划生育工作以紧紧围绕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数这一主线”“深入学习实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活动等不恰当表述。
整改情况:按照上级的安排和要求,及时在党委会、党员大会和各支部会议上学习传达上级文件精神和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开展学习和组织活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龚村党员干部的理论知识水平有了质的提升,接下来还将继续坚持落实不打折扣。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1)龚村2018年6月发放会议补助,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时间、内容、人数不符。
(2)龚村2020年9月30日20号凭证,疫情期间交通罚款500元,属于个人行为,故此罚款不能单位承担。
(3)龚村2021年3月付维修“标美路”路灯开支17101元,银行转账回单附件错误;龚村备用金领用超标准。龚村2021年6月30日记账显示,2021年5月13日领用备用金6500元,超眉东府发〔2018〕8号规定5000元的标准,超过眉东尚发〔2020〕25号定1000元的标准;龚村财务报账不充分。如,2020年12月31日17号凭证,付迎检开支,未使用发票专用章。2020年9月30日26号凭证,付迎检请家政打扫卫生费用,票据收款单位为周利君,转账收款人却为刘锡文。付空调安装费,发票单位为东坡区陈江利空调安装装修部,收款单位却为陈洪英。付会议记录本印刷费,发票单位为眉山星胜印刷厂,收款单位却为汪学成。且附件张数不符,实际应为16张附件;龚村支付聘用干部工作未附研究相关会议记录。2021年6月26日,龚村支付后备干部刘欢2021年4-6月工资未见先关会议记录。收取资金未附合同。2021年5月13日,收取龚村1组集体土地2020年和2021年租金5819.17元,2021年6月2日收取龚村集体果园土地租金1.53万余元,2021年4月8日收取四川展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笔履约保证金14万元,均未附合同。2017年6月30日11号凭证,付垃圾清运工保险400元,无正式发票。2020年12月31日19号凭证,付电费1000元,无正式发票。2020年9月30日27号凭证,付绿化维护,物业管理费2.13万余元无正式发票。
整改情况:龚村财务人员在巡察问题反馈后学习相关的财务知识和财务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财务支出程序,执行财务相关规定。对每笔报账凭证均认真核对,村级理财小组和村党委书记认真审核票据,严格把关每一笔支出。召开会议需要发放会议补助的,严格做好会议签到,核对好人数,杜绝会议签到表、会议记录时间、内容、人数不符的情况。针对龚村2020年9月30日20号凭证,疫情期间交通罚款500元,虽说该笔罚款是因为不可抗拒的因素因公造成的,但是也属于个人行为,不能由单位承担。我们举一反三,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要求执行,凡是遇到类似的情况不予报销。另外反馈问题中像备用金支取超标、收据和转账人员不一致、后备干部工资的支付未见会议记录都是在今后的工作中要避免的错误。资金收取方面的问题多体现为缺少合同或者缺乏正式发票,在今后也要避免同样的问题发生。通过这段时间的改进,龚村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避免了不必要的财务风险。
4.针对巡察反馈“内部管理松软”的问题。
问题表现:(1)龚村(原龚村、兴隆村)远程教育设备和原兴隆村雪亮工程电脑,因管理不善遗失(会议记录2020年6月23日),部分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龚村(原兴隆村)2017年6月30日6号凭证,购打印机1840元,未入固定资产,且现金支付。
(2)龚村党务公开栏无班子人员分工,无全局和中心工作安排,无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相关内容;龚村无红黑榜公示。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龚村党委立即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核实、清查。对损坏和新增的固定资产调增调减,做好相关记录档案。明确了班子成员分工并公示,完善公示栏中心工作安排、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等公示内容,另设红黑榜公示栏。
5.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实施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原兴隆村)2019年,在签订购路灯合同时,在合同中约定亮灯率95%以上,不符合逻辑;龚村(原兴隆村)在采购墙体彩绘时,所附会议记录为2019年10月9日的会议记录,真实会议记录本上为2019年11月9日,原会议记录本上有明显的涂改痕迹;龚村(原兴隆村)在乡村振兴购路灯时,未按村两委和村民代表会议议定的“采购最低价中标”要求,三家公司分别报价4.6万元,4.2万元、3.9万元,中选通知书中选金额为4.63万余元。报价与中选金额不符,且合同签订招标项目未涵盖全部内容,也未约定具体施工内容;龚村(原兴隆村)在组织工程项目比选时未按要求收取投标单位(人)履约保证金,所有项目比选要求都要缴纳履约保证金,但实际未收取;龚村在2019年10月组织墙体彩绘比选时,两个彩绘比选投标单位均为同一人签字;龚村在实施2016年幸福美丽新村水利水电工程项目签订施工合同时,仅签订实施工程内容,未明确实施地点;龚村在自行组织彩钢拆除工程比选时,有三家投标人参与投标,均未按要求签到,且招标结果表签字笔迹高度相似。在组织龚村模型采购比选时,仅有一家在采购人签到表上签字,仅有中选企业一家签字。普遍存在投标人未在签到表上签字的情况;龚村在组织绿化比选时,合同总价4.89万余元,招标公告约定履约保证金1万元,中选通知书要求履约保证金2万元,未见缴纳保证金。招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约定的履约保证金不一致。
整改情况:在今后签订合同中加强合同逻辑审核,完善合同要素,同时请法律顾问进行把关。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程序进行验收,严把质量关。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合同条约执行。在选取施工单位过程中按照招投标或比选的要求进行,同时做好记录和相关资料的归档。保证金按照合同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并按相关财务规定收支。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内容发生更改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申报,及时完善变更手续。
6.针对巡察反馈“党建工作不重视”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原兴隆村)2020年支部工作手册中,缺2、3月支委会议记录,无流动党员记录。原兴隆村2016年-2017年党支部工作手册遗失;龚村2020年有党员188人,未分支部。有13个党小组,未见党小组会议记录。无流入、流出党员花名册。2021年龚村党支部记录无流动党员流进流出登记、无5月-9月支委会记录、无三季度党员大会记录。龚村2018年成立白马湖党委,无成立时间、批复。2018年白马湖党委下属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小组、申请入党人员名单、入党积极分子人员、预备党员的登记;无党费收缴记录、无入党申请人情况、入党积极分子情况、流进流出、组织生活考勤情况等登记;无党员大会会议记录、无11月、12月党支部委员会记录。2021年龚村第一、二、三党支部6月25日党员大会记录均为同1人记录,记录内容相似度95%以上。龚村2019年支部工作手册,未见11月、12月党费收纳记录,未见支部委员10月、12月记录,无第三、第四季度党员组织生活考勤记录。2018年,原白马镇兴隆村党支部无党费7月-12月缴费记录,无流入党员名册、流进党员只登记部分;组织生活考勤表无7月-12月的支部党员大会的记录;支委会出现安排村委具体工作相关内容,且参加人员为村组干部、网格员等。2018年,龚村医疗康养支部无基本情况表及党支部委员、党小组登记表。无党员缴纳记录、无入党、流动党员流进流出及组织生活考勤等记录。未见该党支部成立时间、支部书记、委员的记录。无10月-12月支委会及党员大会记录。2018年龚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无党费交纳记录、无流动党员登记、无9月-12月组织生活考勤记录、无7月-12月支委会记录。2016年龚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无1月-4月、6月-12月支委会记录,党员大会记录在支委会议中,党员大会研究村委会工作,且多次出现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参加党员大会。2017年龚村党支部工作手册无流动党员流进流出花名册,支委会出席人员、列席人员分类不清,无党小组会议记录;龚村存在问题:一是2016年以来违规违纪问题频发。二是对流动党员管理不到位,未登记流动党员信息,对流动党员情况不清。2021年5月30日党代表选举大会显示有流动党员95名,但无具体信息登记。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龚村党委对党建资料进行大整理,按照“七个基本”进行了归档和补充。明确龚村党委的党建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并妥善保管由党委副书记苟姣负责,各支部有支部书记负责。规范记录党费的收缴情况,做好党员组织生活考勤记录。
7.针对巡察反馈“发展党员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讨论接受张玉梅、王鹏、李卫祥为预备党员的程序简单,无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无党员发表意见,无应到会、实到会人数记录等。
整改情况: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相关要求执行,规范了发展党员的程序和表决方式,把控好发展党员的质量和程序。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保证参会人数,严格执行会议流程。
问题表现:龚村2021年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只有提和议的安排,无议定的过程及表决过程;无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建议记录,未坚持党委书记末位发言;“三重一大”的工作无资金、人员、项目安排的记录,无低保、五保、贫困人员名单的讨论等内容;党委会议记录出现按规定应转走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党员95人,无法提供人员名单;会议记录应选代表8人,最后记录为10名等不规范现象;龚村2021年临聘人员15人签订的合同中,无工作范围、工作职责、考核内容等。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龚村党委在召开党委会或者两委会议事时成员议定和表决的过程,规范了“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党委书记末尾发言。在人员签订合同中,完善好工作范围、工作职责以及考核内容。
9.针对巡察反馈“基层治理工作还有差距”的问题。
问题表现:(1)龚村5组反映高河坎砂石厂侵占河道,导致排水不畅,引发群众房屋被淹,农田汛期受灾严重。
(2)龚村特困老人彭志安,用水困难,家里无电,房屋横梁有裂痕,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村两委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并尽力安抚群众情绪,做好解释,维护社会稳定。特别是在汛期安排专人观察水情,做好防汛应急的准备,时刻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特殊群体的关心方面,协调相关部门解决了特困户彭志安用电、用水、房屋屋顶瓦片翻新的问题。走访了辖区内特殊人群,了解并解决特困老人的生产生活问题。
整改进度:长期坚持
10.针对巡察反馈“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2020年10月30日召开村民大会议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花间集转型发展,未见表决结果和代表签字,仅有时间和主持人;龚村组经济组织产业眉山市东坡区蓬勃园艺场及眉山市东坡区花间集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收支,无会计账,无章程,无相关管理制度,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
整改情况:严格规范集体经济账务管理,已将集体经济投入眉山市东坡区蓬勃园艺场每年所产生的固定收益5万元存入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龚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按照集体经济联合社的章程、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在今后发展集体经济的过程中,群策群力,保障资金安全,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开展集体经济活动。
整改进度:立行立改并长期坚持。
11.针对巡察反馈“土地流转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问题表现:龚村土地租赁时间超期限。如,2017年3月31日8号凭证,眉山市东坡区幸福旅游公司与龚村村委会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租期为3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2019年12月31日12号凭证,眉山市水产渔政局与尚义镇龚村(原兴隆村5组)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约定租用期限为37年,时间从2010年10月1日至2047年9月3日。2018年9月30日,眉山市东坡区花间集花卉种植专业合作社租用龚村土地,协议租期为30年,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长期限。
整改情况:问题反馈后,凡是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请镇相关部门指导审核,超过5亩以上均需报备。在日常村组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学习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法律法规。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050374;邮政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建镇街49号;电子邮箱:1144268078@qq.com。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委员会
2022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