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16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对原白马镇、尚义镇党委进行了巡察。第二巡察组于2020年4月8日向尚义镇反馈了巡察意见建议,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对原尚义镇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方面的整改情况。
1.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严重缺失。
(1)针对巡察反馈征地拆迁工作审核把关不严。个别农户在未全部拆除丈量房屋面积的情况下全额领取了拆迁补偿款,并享受安置政策(现房屋仍在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已拆迁安置但未倒房的全意社区居民胡启良,在8月6日完成倒房。二是制定《尚义镇已拆迁补偿而未倒房的房屋限期倒房工作方案》,在8月30日前完成全镇范围内排查核实,9月底完成了倒房。三是完善《尚义镇宗地征地拆迁项目拆迁补偿工作流程》,拆迁工作组严格按流程让已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农户限期内搬离、拆除房屋,并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牵头,拆迁工作组、被拆迁农户对已拆除房屋进行现场倒房验收,并填写倒房验收单、拍照存档,对未倒房验收的不予打款、限期内倒房。
整改进度:已完成。
(2)针对巡察反馈用虚假项目资料套取项目补助资金。某村于2016年在没有新建水泥路的情况下,用2012年已修建水泥路的资料,向区交通局申请补助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区纪委于2020年11月16日给予原太宝村党支部书记徐中健,村主任王克平党内警告处分。
(3)针对巡察反馈灾后重建项目中层层履职不力。尚义镇在2013年关于“4.20”地震“7.9”洪灾恢复重建中,多安置1名已死亡人员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尚义镇征地拆迁安置入住工作方案》,细化安置程序,严格安置人员审核,做到“拆迁户人口申报、镇村安置工作组严格审核申报资料、派出所核实人员户籍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实社保信息”等;二是由尚义镇拆迁安置办至2023年前向李建军追回多安置房屋折算款61109.4元。李建军已在2021年2月4日交纳12000元的房屋补款,剩余款项将按照计划交纳。
整改进度:正在整改中,预计2023年2月完成。
(4)针对巡察反馈拆迁安置工作经费发放随意性大。多数村发放安置工作奖励经费时未与镇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仅凭村上自行考核发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拆迁安置办完善《尚义镇宗地拆迁工作对村考核办法》、《尚义镇安置工作对村考核办法》,对每个拆迁安置项目工作经费的发放严格按照考核办法执行。二是严格拆迁安置工作经费事前审批流程,责任领导同镇工作组在拆迁安置工作开始前制定该项拆迁安置工作对村考核办法,报镇党委会审核通过后实施。三是严格拆迁安置工作经费考核、发放程序,根据村组阶段工作进度,对照《尚义镇宗地村组拆迁工作考核情况表》、《尚义镇村组安置工作考核情况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镇工作组经过审批后对村组兑现该阶段拆迁安置工作经费,并严格保障发放程序,对不按程序签字审批的不予兑现。
(5)针对巡察反馈党委重安排,轻落实,执行《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委员会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眉山经开区新区与农民利益共享机制的实施意见》(眉东尚委〔2012〕70号)文件精神不力。存在部分农户入股资金单笔超过20万元,股本产生利息作为股本重新入股计息和股本利息取出后再追加股本金重新入股,各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年终奖发放无标准、超范围,全额支付的情况,均与文件精神不一致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利益共享机制办公室由经开新区下属建投公司负责管理,针对巡察指出“部分农户入股资金单笔超过20万元,股本产生利息作为股本重新入股计息和股本利息取出后再追加股本金重新入股”的问题。经开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18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了利益共享机制管理工作,规定入股资金必须是本人的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并且每人入股资金不超过20万元。二是在公司成立之初规范不到位,存在股本产生利息作为股本重新入股计息和股本利息取出后再追加股本金重新入股现象,已经彻底清查,并严把关口,杜绝此类现象发生。三是已清查各公司管理费用清单,规范费用发放,目前,执行2017年1月4日的新文件《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人民政府关于规划区内村组干部(可扩大到村民代表监督委员成员)参与利益共享机制工作年终领取一次性务工补助》,“在利益共享机制存续期间,对退下的村主要干部参考在职村主要考核费用按照3年递减兑现(标准70%,50%,30%),以后不再考核。
(6)针对巡察反馈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未按程序要求进行的问题。如,多数村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未见支部党员大会给予何种党纪处分的决议;个别村讨论违纪党员处分决议的党员大会参会人员未过半。
整改情况:一是据实完善会议记录。在熊公村支部2019年6月17日党员大会记录中,据实补充完善给予违纪党员戟美中、王芝成党内警告,给予违纪党员戟利开除党籍的党纪处分的决议。二是对人民村支部2017年4月25日党员大会讨论对邱伦学违纪处分决议事项,参会率为40.2%,未超过50%,镇纪委对刘巷社区支部进行了提醒谈话。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1)针对巡察反馈乱发津补贴。一是重复发放极乐寺安保人员值班补助;二是存在多名干部重复领取区内外差旅;三是个别村“两委”乱发误工补助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极乐寺7名安保人员重复领取补贴2100元,已退款到中店社区账户;二是3名原尚义镇干部重复领取差旅费390元,已存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三是对原尚义镇2018年1月以来的差旅费、加班费以及不规范报账等进行自查自纠,共清退28210元,已全额存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四是中心村“两委”5人两次重复领取秸秆禁烧误工补助1250元,已退回中店社区账户;五是已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2)针对巡察反馈违规开支费用。个别村开支公款用于村上开会买烟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原熊公村公款买烟经办人员戢美中将265元退回合村后观音村账户;二是组织17个村(社区)“两委”认真学习《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眉东纪发〔2014〕3号《关于村(社区)组财务及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规定》,树牢村组“零接待”意识。
(3)针对巡察反馈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存在公务用车一天内多次重复加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公务用车出现一天加4次油情况,党政综合办已将重复加油金额1360元追回,存入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已勒令驾驶员王龚辞职;二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尚义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做到警钟长鸣,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3.纠正“四风”不彻底,形式主义仍然存在。
(1)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照抄照搬现象。镇党委2015、2016年党员干部学习计划内容只有标题不同;个别村2017、2018年度的村“两委”民主生活会发言内容雷同,抄袭明显。(2)“城乡党建结对共建”流于形式。尚义镇开展“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仅有2个村有1次活动资料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制定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会、机关支部大会会前提前1周整理学习内容,将中央、省市区相关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每年年底镇党建办负责审核各党支部党建述职、民主生活会等总结报告,支部书记负责对“两委”成员相关总结进行审核。三是镇党建办制定“城乡党建结对共建”工作计划,并负责指导督促村(社区)主动对接结对共建单位。四是镇党建办督促指导各村开展相关活动,对活动记录、照片以及档案资料进行存档。五是镇党建办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学习情况和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督促及时整改。
4.针对巡察反馈项目工程监督管理缺失的问题。
一是成乐高速扩容试验段东坡区尚义镇三改工程未严格执行招投标程序;二是某村窄路基路面公路改造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执行、未决算审计、未留质量保证金;三是某村老年协会幸福院修建项目增加工程量,未经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成乐高速扩容试验段尚义镇三改工程项目属于成乐高速路扩容项目,根据眉东府办函〔2015〕142号文件规定,500万元以下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政府性和公助公益类项目需要区长会议审定。该项目由高速路建设指挥部预算并确定价格后委托尚义镇实施,实施后由成乐高速公路公司组织验收,尚义镇经过镇党委会议定由英勇村按照程序实施,英勇村按照比选程序实施;二是观音村2016年窄路基加宽车购税项目验收合格后,施工方缴纳的3万元履约保证金未退,直接转为了质量保证金,验收合格1年后已退还;三是黄庙村老协幸福院项目实施中,据实增加了老年人公共卫生间,已补齐相关会议记录;四是举一反三,制定《尚义镇项目建设实施方案》,规范项目实施管理,组织17个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就工程项目实施程序进行培训,严格程序,注重资料归档,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针对巡察反馈财经纪律不严,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1)镇“三资”管理不规范。村账务存在先支后审的情况。
(2)报账附件不合逻辑。如:2015、2016年多数村补助发放无集体研究决议会议记录;多数村报账附会议记录时根据报销内容需要随意增补;个别村补助发放时间先于会议决议时间;个别村记账凭证开支内容与提供发票内容不符;个别村做账在前开支在后。
整改情况:一是对各村(社区)财务档案进行全面清查,对报账资料不规范进行完善;二是参照眉东府发[2018]8号文件要求和尚义镇实际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专门设立镇“三资”管理中心,落实4名干部专职负责,强化监管指导;三是已于2020年7月7日召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培训会,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工作组、各村社区负责人、报账员约100余人参会,集中培训学习了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要求及流程;四是严格执行《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定,严格审批、监管流程,镇村民主理财小组、支部书记、驻村干部、驻村片长、镇“三资”管理中心层层审核把关。严格实行账务先审后支,加强审核报账票据和附件,杜绝违规开支、报账凭证不合逻辑、记账凭证(报账附件)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发生。
(3)针对巡察反馈农户公司之间、农户公司与镇财政所之间往来繁杂混乱,资金量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16年起,农户公司与镇财政所之间已无账务往来;农户公司之间有账务往来,涉及金额小,由利益共享机制办公室负责监管;二是2019年10月经开新区管委会聘请四川万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对农户公司账务进行审计,农户公司之间、农户公司与镇财政所之间已平账,并出具审计报告;三是经开新区管委会于2020年7月27日召开第18次书记主任办公会,研究了利益共享机制管理工作,议定由尚义镇加强对农户公司资金管理。
(二)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6.针对巡察反馈各级党组织学习不到位。如,机关支部2019年截至9月中旬只有1次党员大会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机关支部内部管理,完善《尚义镇“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尚义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计划》,每季度按时召开机关支部大会、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二是落实支部组织委员负责机关支部手册会议记录,按实记录支部活动情况;三是按时向各村(社区)传达上级会议精神,镇党建办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学习情况进行抽查,对未召开和流于形式的将全镇通报批评,扣减目标考核分。
7.针对巡察反馈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如,机关支部2016年至2018年度均未见支部书记上党课记录和存档材料。(2)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如,机关支部2017年6月30日开展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会,会议主题写的是民主生活会、党课学习。(3)班子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部分村2016年度至2018年度村“两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无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完善了《尚义镇“三会一课”学习制度》、《尚义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工作计划》,镇机关支部、各村(社区)严格落实,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二是机关支部纪检监督委员每季度负责督促检查机关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三是镇党建办不定期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四是由驻村干部对民主生活会材料进行初审,驻村组长复审,并列席所驻村民主生活会,让民主生活真正做到“红脸出汗”;五是各党支部落实党建助手专人负责记录、整理民主生活会相关材料;六是加强学习培训,6月11日召开了全镇党建工作培训会,主要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进行系统讲解,17个村(社区)书记、副书记参加了培训,分发培训资料供大家下来学习。
8.针对巡察反馈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
(1)党委在党员发展过程中不履职,党员发展不履行程序、审查把关不严。如,眉东尚委发〔2015〕20号文件中,党委对发展对象的预审全在支部讨论发展成预备党员之后;个别村预备党员预备期不足一年转为正式党员,会议记录与档案记录不一致,且有修改的痕迹。(2)未按程序增补支委委员。如,镇机关支部2019年6月26日机关支部大会上直接宣布2名同志为机关支部委员。(3)会议记录“走过场”。如,多数村党员大会记录无具体内容,个别村换届选举会议记录未体现过程和结果。(4)选举党代表程序不合法。个别村选举第十九次党代表的党员大会,参会人数均未超过80%。(5)档案资料保管不力。如:机关支部2015年度工作手册缺失;多数村支部工作手册有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党建知识培训。5月24日、6月11日分别召开了“党建+”、全镇党建工作培训会,主要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等进行专题培训;二是再次印发党员发展流程给各支部,各党支部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镇党建办严把审核关,每半年抽查各村发展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和照片,并做好登记;三是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新一届机关支部委员,3月6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机关支部大会,投票选举了新一届支委委员;四是向各村(社区)发放党代表、人大代表选举相关制度和程序资料,组织学习,树牢依法选举意识;五是机关支部手册由支部组织委员负责记录、保管;各村(社区)支部手册落实副书记或委员专人负责做好会议记录,支部书记要负责审核把关,镇党建办年终对各村(社区)支部手册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原白马镇巡察期间群众反映和巡察发现的问题:
(一)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不及时,履行政治责任不到位。
1.针对巡察反馈政治意识淡化,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力,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不及时、不坚决、不到位,个别会议记录存在弄虚作假的嫌疑。如,镇党委会议记录和中心组学习记录均无学习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市委四届十一、十二次全会和区委五届十二、十三次全会精神相关内容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制定2020年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央、省市区相关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二是规范会前学习。每次党委会会前3天,各分管领导梳理上级重要文件或重要会议精神,组织大家会前学习;三是由党政办负责拍照、记录会议,会后及时制发会议纪要。
2.执行上级政策有偏差。
(1)针对巡察反馈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措施不力。个别政策贯彻落实督促指导不到位,执行过程风险评估不足,对不稳定苗头处置不及时,存在社会稳定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综治中心坚持矛盾纠纷一月一排查工作机制,建立排查调处工作台账;二是建立重大项目和活动开展前专题研判工作机制,做好风险评估;三是建立尚义镇领导接访制度,班子成员周一到周五每天轮流到综治中心接访,力争当场解决来访人员反映的问题,不能当场解决的,由该接访领导负责督促涉及部门负责人或驻村工作组长按相关规定解决;四是落实信访问题领导包案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的信访案件和矛盾纠纷,由该村驻村组长包案处理,负责化解和稳控;五是加强纠纷调解、稳控业务培训。6月上旬在全镇“党建+”镇村干部培训会上,分管领导就综治、信访、维稳做专题业务培训。9月和12月,镇党委对各村(社区)支部书记和相关镇干部进行了两次信访维稳工作培训和专题工作部署。
(2)针对巡察反馈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程序执行不规范。未严格执行《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直接由镇党委审批个别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辞职申请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村民委员会成员辞职程序执行不规范的白马社区、龚村、桥楼村、铁炉村组织原村(居)代表开会,表决同意原村委委员辞职的申请,按程序张贴公示3天,形成书面资料报民政办存档;二是强化学习,树牢法制意识,镇民政办组织村(社区)认真学习《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相关条款,重点强调凡是涉及村委委员、组长、代表辞职,严格按照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执行;三是党委班子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镇意识。
3.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有差距。
(1)针对巡察反馈组织人才振兴方面,村(社区)“两委”干部结构优化和一肩挑工作准备不充分、不细致,部分村村“两委”干部后备人才脱节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依托此次村级建制调整,选优配强村级干部班子,““两委””干部平均年龄36.1岁,其中30-40岁的占7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72%。二是积极发挥老干部优势,聘请离职干部45人为乡村振兴、矛盾纠纷调解专干。三是各村、社区积极回引优秀返乡农民工,每村至少储备村级后备人才3人。
(2)针对巡察反馈生态振兴方面,个别村环境治理工作宣传力度不够,对农村“厕所革命”宣传教育不细致、不深入。部分群众认识不到位,等、靠、要思想严重,自觉性差,镇村干部反映工作难度大,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涉及乡村振兴重点区域村、组干部进行沟通,深入了解前期工作实施的难点,分析对策,针对性解决问题;二是加强对生态振兴特别是环境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坝坝会、农民夜校等多角度深入对群众进行“入脑入心”讲解,让群众逐步由“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三是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厕所革命”工作进度进行梳理,加快推进力度。截至目前,全镇已有卫生厕所9512户,已有无害化卫生厕所6751户,卫生厕所普及90.18%,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4%,“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模式被全市推广,并被作为市、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现场会参观点位。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差距。
4.管党治党“两个责任”不落实。
(1)针对巡察反馈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流于形式,责任落实软化,压力层层递减,个别村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镇党委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负起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直接责任;二是强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和责任落实,镇党委班子成员、镇属各部门、基层站所及村社区认真排查,找准风险点,确保排查到位,防控措施到位,镇纪委督查到位。
(2)针对巡察反馈纪委监督责任履职不到位。镇机关内部监督检查缺位,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有差距。部分年度镇纪委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无对镇机关干部的督查记录;全镇低保和五保户补助发放大排查,清理清退死亡人员违规领取补助金,未对相关干部履职不到位进行问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工作、重点工作和项目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建立督查整改台账,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加强对惠农惠民补助资金申报、审批、发放全过程监管,2020年7月23日,经镇惠农惠民资金部门自查,共清退已死亡人员违规领取补助金3人1264元,镇纪委对涉及的村、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
5.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不扎实。对蒲波、付庆一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以案促改”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实,无研究部署和警示教育相关记录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专项治理工作研究部署,并向党委书记、党委会专题汇报、研究;二是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镇纪委每月组织镇、村(社区)干部对中央、省、市、区纪委违纪典型案例进行常态学习,强化“以案促改”,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规范和完善工作记录,由纪委副书记专职完善资料归档工作。
6.针对巡察反馈纠治“四风”不彻底,形式主义依然存在,文山会海有所反弹。如,2017年1月至2019年8月召开党委会议113次;2018年度镇党委发文60个,镇政府发文34个;个别文件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政办制定党委会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程序,议题先报审、后汇总,成熟一个提交一个,并统筹安排会议,镇党委会原则上一月召开2次,针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直接书面传达的,坚决不印发文件传达,坚持开套会,精简文风会风;二是规范党委会记录,党委会记录由专人负责记录,党委会记录本不能与其他会议记录本混淆;三是在制发文件时,各分管领导严格把关,在制定本级文件时,吃透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乡镇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文件,杜绝照抄照搬等形式主义。
7.“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
(1)针对巡察反馈公车管理不严格,登记弄虚作假。存在同一公务用车半小时内分别在不同地点加不同标号汽油,8个月更换5次机油,相同时间车辆登记出现在相距很远的不同地点,里程表倒着走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查实公务车不合理加汽油的情况,清退公务车同一天加油205元,已于2017年6月6日存入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清退(川ZE3667)西部洛带特色小镇大会过路费58元,已于2018年6月29日已存入区国库支付中心;二是经查,原白马镇无专人对公车进行管理,导致出现登记错误;三是8个月更换5次机油,经核查,是由于车辆存在漏油情况,原驾驶员没有引起重视导致,该名驾驶员已于2020年5月份被尚义镇辞退;四是进一步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加强公车管理。4月,镇党政办对2名公车驾驶员进行培训,强化驾驶员责任意识;制定《尚义镇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加大公车管理力度,公车实行专人管理,规范公车使用登记台账,定员、定岗、定点加油,进一步规范公车登记和加油登记。
(2)针对巡察反馈乱发津补贴。一是机关存在差旅费未按实发放的现象。个别机关工作人员公休期间领取差旅费补助。二是各村均存在违规乱发会议补助的现象。未严格执行《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眉山市东坡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村(社区)组财务及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眉东纪发〔2014〕3号)文件规定。个别村在部分年度年终总结会上,向到会人员(含党员、村民代表、村组干部)和未到会人员均发放会议补助。三是部分村会议较多,存在补助造假,有套取资金的嫌疑的问题。
针对机关未按实发放差旅和个别工作人员违规领取差旅补助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原白马镇2018年1月以来差旅费、加班费、值班费等进行自查自纠,共清退违规领取差旅费、加班费、值班费、秸秆禁烧经费和其他补助重复领取4270元,已全额存入东坡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对差旅报销票据不规范的财政所已整改完善;二是树牢领导干部差旅费和其他费用据实报销意识,此次整改后已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差旅费和其他报销的相关规定,并将相关文件上传以便领导干部长期对照学习;三是严格审核程序,确保规范报销,报销人员、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财务部门,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报销的规范性和真实性,杜绝出现休假期领取差旅费、重复领取补贴以及报销不规范等情况。
针对各村均存在违规乱发会议补助的现象和部分村会议较多,存在补助造假,有套取资金的嫌疑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清查,立行立改。全面清理2016年至今各村(社区)财务开支情况,清退原白马镇各村(社区)“两委”干部违规领取会议补助10730元,退回所属村(社区)账户,镇纪委第一种形态处理干部8人次;二是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设立机构,配强力量,明确职责,强化监管指导;三是强化培训,深入学习。组织镇机关全体干部、17个村(社区)支部书记、报账员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学习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流程,明确报账人员、支部书记、民主理财小组、驻村干部、驻村片长、镇“三资”管理人员职责。组织学习《中共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眉山市东坡区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村(社区)组财务及惠民政策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眉东纪发〔2014〕3号)文件规定,明确村社区“两委”班子、党员组织生活会不得领取会议补贴,杜绝未到会领取补贴等行为发生;四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村民主理财小组、支部书记、驻村干部、驻片领导、镇“三资”中心层层审核把关,杜绝先报后审等不规范报账现象。
8.执行财经纪律不严。
(1)针对巡察反馈支出渠道不合规,本应由镇机关工会支出的费用转嫁社区报销支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经查实镇机关工会支出7400元由社区支付,2020年3月6日尚义镇工会已全额退还祥和社区;二是镇工会严格执行工会相关政策和制度,加强工会费用支出管理;三是镇财政所加强票据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专款专用。
(2)针对巡察反馈项目管理履职不到位。一是个别项目未按规定程序确定设计单位。镇政府未严格执行眉东府发〔2015〕11号文件规定,直接与设计公司签订改造项目设计合同。二是项目合同签订不规范,多数合同内容不完整。存在甲乙双方未签字,未约定工期,未盖章,无合同签订时间,项目实施在合同签订之前等现象,为项目实施风险埋下伏笔。三是部分项目资料管理不规范,项目资料不齐,未专卷归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项目办认真学习眉东府发〔2015〕11号文件精神、招投标项目规范程序等,对不符合规范的设计合同进行清理和废除;二是梳理各个项目资料,补充完善当事人双方签字、日期、工期等,整改2017年12月21日75号凭证资料,2017年8月22日52号凭证资料,整改合同和施工时间不符合逻辑错误。严格审核项目资料,避免再次发生;三是督促完善富民街人行道改造项目施工合同进展,合同内容规范化、合法化;四是举一反三,整理项目资料,规范管理,逐项装册定档,完善2019年6月13日镇政府与深度广告合同时间和验收清单。
(3)针对巡察反馈“三资”管理不规范。一是对村组财务监督指导缺失,组级财务管理混乱。未严格执行眉东府发〔2018〕8号文件,未设置专职审核员,而是由驻村片长代审。多数村民小组未建账,个别小组长职务变动后,未及时办理财务移交。二是财务支出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存在大额现金支付现象。个别支出票据镇长未审核签字;个别村现金支付土地租金。三是票据使用不合规。个别村公益事业捐款均用普通收据作入账凭证,未使用村集体专用收入票据。四是村级集体经济产业缺乏有效管理。个别村村级集体经济产业发展项目的资金投入中务工补助支出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章立制。严格执行眉东府发〔2018〕8号文件,制定《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设立镇“三资”管理中心,设置专职审核员,配强力量,强化监管指导;二是规范管理。清理组级管理及建账情况,凡是未分组建账的村(居)民小组在6月底之前建账;明确离职账务移交的规定,若发生小组长职务变动时要及时办理财务管理移交手续;开展组级账务管理电算化试点,以红旗社区为先行试点区域,实行组级账户会计电算化,将逐步在全镇范围内铺开;三是强化培训。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7月7日已组织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工作组、各村社区支部书记、报账员召开首次村级财务管理专题培训会,集中培训学习村级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和会计业务知识,以后每季度将开展一次专题培训;四是加强监管。按照《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村民主理财小组、村支部书记、驻村干部、驻村片长、镇三资中心层层审核把关,规范村级财务支出,严格报账程序,认真审核报账票据和附件,执行账务开支先审后支,凡是支出流程不合理、票据不符合规定的或领导未审核签字的一律不得报销。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
9.针对巡察反馈政治理论学习不够。一是镇党委中心组部分年度无学习计划和学习记录;二是部分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学习不深不透,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和党组织负责人对“四个意识”“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要求等党的基础知识回答不完整,甚至不知道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镇党建办制定《尚义镇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尚义镇2020年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安排》,将中央、省市区相关重要文件及会议精神、法律知识作为重要学习内容,年终按时总结本年度学习情况;二是各村(社区)利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支部书记讲党课、党群集中活动日等加强党的理论知识学习和宣讲;三是加强全镇党员干部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教育,利用学习强国APP、微信公众号、宣传读本进行学习,镇党建办每周通报机关支部、各村(社区)支部学习情况。
10.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针对巡察反馈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个别党委会议研究人事和资金分配议题,党委书记未做到末位发言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制定党委会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委会程序,党委会研究人事、资金分配等“三重一大”议题时,各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委书记听取后做总结发言;二是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记录,由专职人员负责规范记录党委会会议记录。
(2)针对巡察反馈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个别村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未按程序进行,流于形式,且“三会一课”未按规定开展,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党建专题培训会。6月11日召开了全镇党建工作培训会,主要对党员发展、党费收缴、三会一课进行系统讲解,17个村(社区)支部书记、副书记参加了培训,分发培训资料供大家下来系统、仔细、认真学习;二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按时召开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三是严格落实民主评议党员制定,按规定程序评议党员,坚决制止形式主义;四是由各村(社区)副书记负责记录支部手册。五是镇党建办每月对各村(社区)“三会一课”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情况纳入年底目标考核。
11.针对巡察反馈行政管理不规范,审核把关流于形式。存在镇党委公文处理不严谨、不规范,不同文号印发相同内容,同一文号印发不同内容,有制发假文件的嫌疑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行政管理,党政综合办建立印发的文件登记台账,专人负责对印发的文件进行登记,严禁出现无文号、文号漏和重复等现象;二是加强公文写作学习,强化责任,草拟文件人员和审核分管领导强化公文写作,行文要符合公文写作规范,避免出现文字表述不全、错别字、时间不符合逻辑等现象;三是党政综合办、镇纪委不定期抽查文件印发情况。
12.党的基层组织弱化、虚化。
(1)针对巡察反馈党组织设置不合规,履职不到位。一是个别两新党组织在党员人数未达到7人的情况下,成立支部委员会,设置书记1名,委员2名。二是未严格执行市委、区委组织部跨村联建党委的要求,党委与支部关系未理顺,职责不清。(2)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到位。一是党员管理不规范,特殊身份党员管理未请示报告。个别党员出国留学工作,未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二是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不按规定缴纳党费,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部分村网格员、村民小组组长个别年度每月均按0.4元的标准缴纳党费。(3)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一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流于形式,未按程序开展。各村党支部对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大部分无支委会记录。二是党委对发展党员审核把关不严,程序不合规,存在个别发展党员入党志愿材料填写不全,公示期未满召开党员大会,吸收预备党员未召开党员大会,提前转正,两个支部同时发展同一名党员的情况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的支部委员产生要求,对党员人数未达到7人的两新党组织只设置书记1名,核查各支部委员设置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整改;二是邀请区委组织部干部给联建的党委书记和下设支部书记、委员对跨村联建支部和党委的关系与职责进行详细讲解;因村级建制调整,龚村党支部和兴隆村党支部合并为龚村党支部;三是各支部完善每个党员的基本信息,对在外工作人员要进行电话咨询情况,注明工作生活情况,随时向党支部汇报工作和生活情况;四是加强对党员的学习管理,针对个别党员党性意识不强,组织观念淡漠,支部书记对其谈心谈话;同时丰富支部活动形式,提高党员参加活动积极性;五是严格按照党员党费收缴标准每月足额收取党费,镇党建办每季度进行不定期抽查;六是严格党员发展程序。镇党建办不定期抽查各村三会一课中发展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相关会议记录,镇党委严格按照发展党员的流程进行审核把关,对不符合入党条件的坚决不予以入党。
13.针对巡察反馈对村级临时人员聘用监管不严。各村(社区)分别自行聘用临时人员1至8名,聘用随意性大,仅召开党员会或村组干部会议决定,未报镇党委备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管理村级聘用人员,自行聘用临时人员和后备干部需提前报备同意,再按照程序执行。二是镇党建办、镇纪委不定期对各村(社区)自行聘用临时人员进行抽查。
14.针对巡察反馈机关党建“灯下黑”。存在机关支部书记履职不到位,支部换届程序不规范、支部记录不规范,民主评议党员走过场等现象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机关支部内部管理,每季度按时召开机关支部大会、每月按时召开支委会,传达学习上级、镇党委相关会议精神;二是落实组织委员负责机关支部手册会议记录,真实反映“三会一课”活动痕迹;三是3月6日召开了第一季度机关支部大会,投票选举了新一届支委委员;四是每年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方案,驻村领导、驻村干部参与民主生活会,对民主评议党员要实事求是,对村支部党员评议镇党建办派人将全程进行监督,对镇上机关支部将由机关支部纪律监督委员进行监督。
(四)落实整改不到位。
15.针对巡察反馈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整改不力。2017年镇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反馈问题整改台账内容不齐,填写不完整,整改措施不具体;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滞后,被区纪委约谈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反馈问题整改,镇纪委对2019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群众反馈问题进行梳理,按照分管和驻村工作原则,将整改任务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制定详细、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工作台账,按期完成整改;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通过镇党委会、镇村干部会、党员大会、群众坝坝会等会议和微信工作群、QQ群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广泛宣传,引导群众有效答题,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尚义镇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8-38051883;邮政信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建镇街49号(尚义镇人民政府收);电子邮箱:1003615597@qq.com。
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委员会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