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钱三干杂店:
2022年12月8日,我局收到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SWJG202203545),当事人东坡区钱三干杂店经销的玉竹笋(生产日期:2022-11-02、抽检日期:2022-11-21)中的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因你店未在该经营地址/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抽样单电子版、监督抽检报告、不合格结果通知书。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局领取以上文书。
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东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