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坡区食药监局“眉山市东坡区康贝(眉山)大药房惠康加盟店”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食药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食药监局 发布日期:2018-04-13 点 击 量: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眉东食药监药罚〔2018〕3号

案件名称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眉山)大药房惠康加盟店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经营药品案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眉山)大药房惠康加盟店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无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张燕

主要违法事实

2018年2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前往眉山市东坡区康贝(眉山)大药房惠康加盟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药店的非处方药柜台中摆放了处方药消痛贴膏(国药准字Z54020113,批号170608,生产企业:西藏奇正藏药股份有限公司)1盒,不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一条的规定。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我局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


行政处罚的方式和期限

主动履行

2018年4月10日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眉山市东坡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3月26日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