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水利局暂缓行政费用征收
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为切实落实9月28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事业性收费的公告》缓缴政策,东坡区水利局高度重视,经局领导研究决定在2022年10月1日后暂缓开具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信息单,之前已开具了补偿费征收信息单的,除已完工、正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项目外,其余项目通知暂缓缴纳。涉及2022年已审批应缴未缴项目数11个,已由专人负责通知相关企业和个体,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征收滞纳金,减轻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确保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