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关于黄家林水库除险加固期间存在问题的通报

责任编辑:东坡区水利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水利局 发布日期:2021-07-22 点 击 量:

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

关于黄家林水库除险加固期间存在问题的

通 报

四川中坤泰建设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我局对你公司承建的东坡区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一标段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建设情况

东坡区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一标段,建设任务整治东坡区黄家林水库和火红水库大坝、溢洪道、放水设施,以及新建管理房等,中标价173.2526万元。工程于2021年5月15日开工,截至目前,火红水库上游坝坡施工基本完成,黄家林水库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并未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且未提前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

(二)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工程建设期间长期未到岗到位。根据施工现场考勤记录,我局巡查7次,7次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不在场,都未履行请假手续,且在项目业主和主管部门多次电话及书面通知后(6月28日东坡区水利和农村供水工作站文件《关于东坡区2021年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抓紧施工的函》、7月5日东坡区水利局文件《关于东坡区2021年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情况通报的函》),仍未能按合同约定到岗履职,导致工程进度严重滞后。

(三)工程现场安全措施不到位。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制度不健全,未按要求设置安全施工公告、安全警示标识标牌、安全警戒线;无便民通道和措施、高边坡施工方案;未对下游坝坡采取安全措施等。

三、整改要求

(一)于7月22日前完善工程现场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二)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到岗到位,并按合同约定履职,确保工程质量和如期完成。

(三)倒排工期和制定有效的施工管理方案,确保主体工程在一个月内完成。

以上问题,请你公司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逐一落实到位,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若你公司不按期完成,按照合同约定,我单位将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水利工程合同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等水利相关法律法规,对你公司质量安全责任和合同责任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并报上级部门处理,届时处理意见将推送到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监管平台,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将影响你公司招投标相关工作。


                             眉山市东坡区水利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