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赵华林、袁敬伟) 近期,我局对本区部分乡镇村级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合审查账务、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走访调查等方式,重点关注了群众反映的财务管理问题、征地拆迁补偿和安置等有关重要事项进行了审计调查,发现村级财务管理存在一些共性问题不容忽视。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账务管理上代而未管。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构会计代村记账,而未履行监管职责。委派会计缺乏责任心,在村级会计核算中,只注重填制记账凭证,登记会计账簿,不注重对原始凭证内容的真实性、记载的完整性进行审核,使得一些不真实、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得以蒙混过关入账核算,导致“村财镇管”制度执行不力。 (二)财务公开不到位、形式化。部分村干部民主意识淡薄,将财务公开形式化,应付了事。在财务公开的内容上往往是避重就轻,笼统不具体不明确、不及时,大多只粗略公示“村财镇管”账务上的收支情况,不作详细的收支情况说明,即使群众看了,也看不明白。加之乡镇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致使财务公开制度形式化。 (三)会计基础工作薄弱。会计基础工作,既是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又是财务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防止财务混乱的重要保障。审核发现,大部分村只有现金流水账,有的村甚至连现金流水账都没有记;很多村存在财务账目不全、会计科目设置不规范、核算不规范、帐实不符等问题。 (四)收支不入账,资金体外循环。通过审计核实,主要表现为集资款、土地款、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款及利息等,有的村干部收到乡镇、办事处及部门的拨款后,私自长时间保管,不交村集体入账并存在挪用情况。 (五)基建工程项目管理极不规范。一是农村集体工程招标透明度不高。有些工程项目无预算、项目实施过程未搞招标,结果是有些工程由村干部或者他们的亲属承建,且个别村工程无承包合同;二是项目工程款用大笔现金支付给承包商,而不从银行转账;三是工程项目的付款以不规范的票据甚至是用白条或领款单作为支付凭据,成为工程承包商逃税的“黑洞”。 二、改进村级财务管理的建议 (一)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各乡镇农村“三资”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三资”管理办公室要重点检查村级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有无隐瞒、截留收入建立“小金库”情况;村级支出事项是否真实、支出发票是否合规,有无虚报冒领等报销情况,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高村级管理水平。 (二)严格执行财务公开制度。要将村级财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落到实处,要以村民便于理解的形式进行公开。在公开的内容上,凡属村集体的各项收支、各项资产、债权债务、收益分配等情况都要纳入公开范畴,定期在村务公开栏上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另外,对其他民生事项,比如:农村低保、一事一议公益建设、农村合作医疗补偿等,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也要公开,并接受村民质询。同时,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村级财务公开落到实处,以此促进村级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三)加强村级财务人员岗位培训。一是分期分批对村级财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增强法律意识,增强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财政收支管理监督能力;二是切实加强对农村财务档案的统一保管。财务移交时要办好交接手续,财务档案要随钱物一同移交给下一任财务人员,以有效克服"一任会计一包帐"的现象;三是实行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明确财务人员责任,并建立奖惩机制,将工作责任和奖惩挂钩,调动工作积极性,增强工作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四)及时全部发放各项补助款。政府及有关部门给老百姓的补助款及专项补贴,乡镇、办事处和村社要全部发放,不能打折扣。集体部分能分摊分配给农户的,要及时分摊分配给农户,不能分摊分配给农户的要直接进入村集体账户作集体收入,不允许打入村干部私人账户。 (五)规范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建议村级基本建设项目应先编制项目总投资预算,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报镇(街)会审,通过后方可设计施工。镇(街)对各村限额以内的项目组织公开招标,并根据各投标单位的综合指数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单位。村级基建项目的预算、竣工验收结果和结算等情况,要按时在村务、财务中公开,接受群众的监督。 (六)各项目管理部门要履职到位、监督到位。对于由村具体实施的项目,各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项目要求配合乡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施工单位的选定、项目合同、施工、验收和决算实施监督,避免项目建设的随意性和廉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