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责任编辑:区审计局 文章来源:区审计局 发布日期:2017-10-24 点 击 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成立审计组,审计组自2017313日至201763日,对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以下简称太和初中)实施的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按照眉东府办函[2015]102号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委托四川中佳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重点对建安工程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教育局、太和初中对其提供的项目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我们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出具审计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2014715日,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转下达中西部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2014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眉东发改投【201470)文件下达项目计划。2015331日,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同意调整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社【201516)文件同意调整项目部分内容。调整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学生宿舍3600平方米,改造运动场6000平方米,厕所200平方米调整为新建学生宿舍3123.82平方米,改造运动场6000平方米,厕所200平方米及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7350000.00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

项目业主: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

(二)项目评审情况。

2015715日,眉山市东坡区财政评审中心出具了《关于对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的评审意见》(眉东财评【2015156号)。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送审招标控制价为7326374.00(含暂列金325659.82元),经评审,认定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招标控制价为7106074.00元(含暂列金315779.79),核减220300.00元。

(三)招投标情况。

2015331日,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同意调整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中校舍改造工程项目部分内容及核准招标事项的批复》(眉东发改社【201516)核准项目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和材料(含安装)招标。单项合同估算价达不到必须招标规模标准,而达到比选规模标准的,通过比选确定承包单位。比选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办法》(省政府令第197-1号)规定进行。

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为四川易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573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了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2015820日,在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邛崃水电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中标价为5308237.00元。

项目于2015928日开工,20161115日进行了竣工验收。

(四)项目投资核实情况。

1、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6106606.56元,其中:建安工程5537366.00元,待摊投资569240.56元(监理费49000.00元,造价咨询费34062.00元,地勘费25000.00元,可研费20000.00元,图审费6080.00元,放线测量费6560.00元,房屋面积测绘4598.00元,竣工图测绘656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000.00元,消防检测费4800.00元,空气检测费6517.00元,防雷安装1800.00元,防雷检测2240.00元,方案设计48000.00元,施工图设计49000.00元,人防费67638.80元,白蚁防治费6763.88元,配套费152187.30元,新型墙体基金23673.58元,场地平整48760.00元)。

2、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定金额5839012.56元,其中:建安工程5269772.00元,待摊投资569240.56元(监理费49000.00元,造价咨询费34062.00元,地勘费25000.00元,可研费20000.00元,图审费6080.00元,放线测量费6560.00元,房屋面积测绘4598.00元,竣工图测绘656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000.00元,消防检测费4800.00元,空气检测费6517.00元,防雷安装1800.00元,防雷检测2240.00元,方案设计48000.00元,施工图设计49000.00元,人防费67638.80元,白蚁防治费6763.88元,配套费152187.30元,新型墙体基金23673.58元,场地平整48760.00元)。

3、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审减金额267594.00元,全部是建安工程核减。

(五)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截至审计日2017517日已到位资金7350000.00元。

2、资金使用:截至审计日2017517日使用资金4804440.56元,其中:已拨付工程款4240000.00元,待摊投资564440.56元(地勘费25000.00元,可研费20000.00元,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6000.00元,图审费6080.00元,造价咨询费34062.00元,方案设计48000.00元,施工图设计49000.00元,人防费67638.80元,配套费152187.30元,新型墙体基金23673.58元,白蚁防治费6763.88元,放线测量费6560.00元,场地平整48760.00元,房屋面积测绘4598.00元,竣工图测绘6560.00元,空气检测费6517.00元,防雷检测2240.00元,防雷安装1800.00元,监理费49000.0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的会计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

在合法性方面,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基本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但在执行中存在多计工程投资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投资267594.00元,予以核减。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竣工决算送审金额6106606.56元,审定金额5839012.56元,审计核减金额267594.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1号)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427号)第九条的规定,责令眉山市东坡区教育局调减建安工程投资267594.00元。

四、审计建议

眉山市东坡区太和镇初级中学校舍改造工程项目已经建成使用,被审计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国有资金高效利用。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你单位自收到本报告之日起30日内,将整改情况报送区审计局。

                               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

                                2017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