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组自2017年1月9日至2017年7月27日,对眉山市东坡区教育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教育局)实施的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根据眉东府办函[2015]10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建安工程结算价委托四川中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审核。对重点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区教育局对其提供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现审计工作基本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将审计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立项情况
2013年6月28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眉市发改社[2013]258号)同意项目立项。项目总投资约2800万元,第一期工程资金1400万元,资金来源为:1、学前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资金254万元(中央及省级资金89万元、区级资金165万元);2、学前教育校舍改建类项目资金301.16万元(中央资金268.16万元、省级资金10.4万元、区级资金22.6万元);3、区财政安排建设资金600万元;4、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补足。第二期工程资金1400万元,资金来源由市、区财政资金及教育局争取上级资金解决。
(二)财政评审情况
2015年2月13日, 眉山市 东坡区财政评审中心对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进行了评审(眉东财评[2015]40号),认定该项目招标控制价8305793.51元(含暂列金347911.80元)。
(三)招投标情况
经招标核准,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施工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确定。
2015年3月30日,在眉山市东坡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四川邛崃水电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人。2015年4月28日区教育局与中标人签订了施工合同,合同金额6378849.00元。
(四)项目实施完成情况
区教育局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峨眉山市金正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为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合同金额为49000.00元。
根据2014年10月28日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办公室第二十八期会议纪要精神,同意东坡第一幼儿园的二次装修、室外景观、道路、广场、户外活动场地、围墙、给排水、大门等附属工程的设计由区教育局自行询价采购。2014年11月12日,区教育局通过询价确定四川天和东晖建筑室内装饰设计有限公司为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合同金额为588000.00元。
2016年6月19日,区教育局与四川省眉山市兴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签订了城市燃气安装及供用气合同,合同金额为85000.00元。
2015年9月10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与眉山市惠民供排水设备安装有限公司签订了自来水安装合同,合同金额为8152.00元。
经政府采购部门批准,区教育局对厨房提升机进行询价采购,2015年6月17日与济南金万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采购一台导轨式升降机,合同金额为57500.00元。
2015年9月1日,区教育局与济南金万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采购升降机电动门,合同金额为38500.00元。
项目开工时间2015年5月1日,竣工时间2015年10月7日。
(五)资金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15年5月20日,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建设资金已全部到位。
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审计日,已使用6042419.00元。其中:支付工程款5103078.00元,支付待摊投资939341.00元(项目监理费49000.00元,设计费588000.00元,造价咨询费49500.00元,审图费15360.00元,自来水安装费8152.00元,天然气安装费85000.00元,升降机采购及安装费57500.00元,升降机电动门采购及安装38500.00元,变压器迁移费32259.00元,道路挖掘恢复费15000.00元,垃圾处理费270.00元,测绘费800.00元)。。
(六)工程投资审计核实情况
1、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竣工决算送审总金额7806811.00元。其中:建安工程送审金额6867470.00元,待摊投资送审金额939341.00元(项目监理费49000.00元,设计费588000.00元,造价咨询费49500.00元,审图费15360.00元,自来水安装费8152.00元,天然气安装费85000.00元,升降机采购及安装费57500.00元,升降机电动门采购及安装38500.00元,变压器迁移费32259.00元,道路挖掘恢复费15000.00元,垃圾处理费270.00元,测绘费800.00元)。
2、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定金额7283932.00元,其中:建安工程6344591.00元,待摊投资939341.00元。
3、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竣工决算审减金额522879.00元,其中建安工程审减522879.00元,无待摊投资审减。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
区教育局送审的会计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和审计范围涉及的其他资料基本完整。
在真实性方面,区教育局提供的工程竣工决算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建设情况。
在合法性方面,区教育局基本执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存在多计投资问题。
三、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建议意见
多计工程投资522879.00元,予以核减。
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竣工决算送审金额7806811.00元,审定金额7283932.00元,审计核减金额522879.00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27号)第九条的规定。责令区教育局调减建安工程投资522879.00元。
四、审计建议
(一)眉山市东坡区第一幼儿园室内装饰及室外附属工程已经建成使用,被审计单位应组织人员对其进行维护管理,确保国有资金高效利用。
(二)建议区教育局在项目竣工验收后应及时做好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及时送审。
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请区教育局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本报告及有关整改情况将以适当方式公告。
眉山市东坡区审计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