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中,修文司法所认真总结回顾,深切感到开展的工作同上级领导的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在学思践悟中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从一点一滴做起,从调解好每一件纠纷做起,把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维护基层平安稳定作为司法所的重要职责。2019年6月14日,修文与崇仁司法所联合办公,连续3天4次调解,成功调解一起民工死亡赔偿纠纷。
2019年6月6日下午3时许,修文镇三宝村4组熊某某在崇仁镇桂树村一工地务工时突发意外,经120抢救无效死亡,经公安机关现场检验排除他杀。意外发生后,修文镇和崇仁镇党委政府十分重视,两镇司法所遂联合组织死者家属和施工方于6月8日、10日、13日进行多次调解。死者家属与施工方因死者是否构成工伤产生较大分歧。死者家属认为构成工伤,但可以让步,要求施工方赔偿60万元。施工方认为不可能构成工伤,只愿出10万元,另加丧葬费,并于6月10日上午主动预付给死者家属5万元。在6月13日上午的调解中,死者家属及亲戚认为施工方毫无诚意,情绪激动,几乎失控,一度发展到20多人围堵政府大门。为照顾安抚死者家属,避免事态恶化,调解人员提议打破属地原则,采取属人原则,把下午的调解地点改到修文司法所。同时,崇仁镇政府邀请乡镇法律顾问参加调解。6月13日下午,调解主持人首先请法律顾问分别按照工伤死亡和提供劳务受害死亡计算出两个赔偿金额,分别大约为815020元和326775元。随后指出,双方在赔偿金额上都没有严格按照工伤死亡或劳务受伤致死赔付标准来计算,只是完全凭意愿来要求赔偿或提供赔偿,于法无据。最后,通过所有调解干部两个多小时分别反复做工作,死者家属作出了进一步让步,施工方也拿出了诚意,积极配合。最终以施工方支付总额36.8万元赔偿金达成协议,死者家属放弃其他所有请求,当场以手机银行转账方式履行了协议内容。
一场因务工意外死亡几乎导致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在两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在两地司法所的多方努力下终于成功化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