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 止干戈为玉帛

责任编辑:东坡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30 点 击 量:

近日万胜司法所接到二起有关林地使用界限的纠纷案件,有一共同特点是山林使用地界无明确标记、相关承包经营使用权属证明记载不明确,经村组多次调解未果,当事人情绪激动,出现毁坏庄稼树木行为,并扬言处理不好就上访。对此司法所高度重视,及时向镇政府相关领导汇报,组织相关部门,依靠群众发挥百姓智慧共同参与调解,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天池村1组刘某祥上世纪八十年代建房与刘某林地相邻,房右侧有小路一直在通行,刘某以小路是自家林地一部分为由,多次与刘某祥发生口角,于2018年10月初在小路边上种植柑橘树苗从而引发纠纷。近日,万胜司法所、镇调委会汇同天池村组干部到现场进行调解,经过走访调查老干部及知情人,反复的政策宣传、相关法律知识解释和说服,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将影响通行的柑橘苗搬迁保证刘某祥回家有效路面宽70公分,若今后刘某祥拆房重建同样退出70公分房基作为路面。

龙池1村组李某玉和李某根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兑换了部分山林,双方各自管理使用至今,年初李某根以和李某玉兑换的只有柏树的林地而没有兑换无树木的林地为由将李某玉种植的青菜苗铲除从而引发纠纷并多次发生口角,2018年11月9日李某根将李某玉种植柑橘幼树30余株挖掉至矛盾激化,近日,万胜司法所、万胜派出所汇同龙池村组干部到林地现场,因林地现场无明确界限,双方均不认可对方指认的地界,对此调解组走访调查了解离任老村组干部和原山林地界知情的老年人,经过调查走访和到现场指认,明确了山林地界,同时调解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法治教育,让双方当事理性对待纠纷,尊重事实,互敬互让相互谅解使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