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调解助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责任编辑:东坡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9-01-14 点 击 量:

2019年1月2日,东坡公证处驻点东坡区法院的公证调解室接到一个电话:“喂您好,我方起诉唐某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双方有调解的意愿,能否帮我们组织调解一下?”

来电人是原告何某的律师刘某,据刘某称,原被告为挚友,因被告唐某生意周转缺少资金,向何某借款,金额高达二百余万。唐某投资失败,暂无还款能力,何某无奈之下将其诉之法院,但碍于二人多年来的情谊,又不愿对簿公堂,希望采用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了解了案件的基本情况,东坡公证处驻点调解员迅速与被告唐某取得联系,得知唐某也有很强的调解意愿后,立即向立案庭法官反映了案件情况,并与之讨论案情,并通知双方当事人当天下午两点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被告称由于其资金链断裂,无法在短时间内还清借款,提出在2020年底支付。而原告则认为时间太长,借给被告的钱也是自己的辛苦钱,现在不仅自己的生意无法周转,就连正常生活也不能保障了。公证调解员提出分期给付,在一年内分三次还清全部借款的还款方案。经过不断磋商,最终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唐某在2019年3月31日前归还原告何某30万元,2019年6月30日前归还借款50万元,其余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达成协议后,考虑到被告长期在外地工作,调解员积极与立案庭法官进行协调,在当天下午便向双方当事人制作并送达了相关文书,避免了当事人的舟车劳累之苦。公证员与法官的配合协作,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公证员与法官的协调协作,让我们看到,公证真正的、实实在在地参与到了法院事务中来,为法院减少了诉累,体现了公证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