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庭审观摩 提高司法助理员调解技能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2-03-12 点 击 量:

  为提高全区司法助理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司法助理员指导和参与重大民间纠纷调处的业务能力,2012年3月9日上午,区司法局与区人民法院在区法院第六审判庭联合对全区30名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开展人民调解的业务培训。这次培训采取庭审示范调解观摩的方式开展。

  在庭审前,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岸芷首先就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适用的程序和人员规定及相关法律知识作了讲解,并就现场观摩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基本情况进行了介绍。开庭后,审判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程序有条不紊的开展法庭调查、举证、辩论,最后在征求双方同意后现场开展民事调解。尽管双方就原告是否能按城镇居民赔偿标准争执不下,暂时不能达到调解意见,但审判长示范调解表现出的专业语言表达能力和情感沟通能力,以及对法律、法规、政策、调解程序、调解技巧的灵活运用使司法助理员们受益匪浅。

  庭审观摩结束后,司法助理员们纷纷表示:这种现场观摩的方式使他们印象深刻,既学到了不少法律知识,开阔了视野,还增强了调处矛盾纠纷和驾驭复杂局势的实战能力,对工作很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