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6日上午9点30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业务培训会在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会议室如期召开。各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司法助理员以及从事司法所工作的其他人员,共计36人积极响应,准时与会,座无虚席。区司法局局长伍强,副局长曾桦、张盖到会并发表了讲话,培训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周永宁主持。应区司法局邀请,眉山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专职副主任蒋励,区法院副院长陈岸芷,四川孟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治江到会指导、授课。 首先,区司法局局长伍强对此次培训会进行了动员讲话,传达了市政法委工作会议精神,强调要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监管力度,健全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服务市场,拓展人民调解员的范围等,同时对2013年的工作重点进行了通报,明确了人民调解的工作目标。此外,伍局长号召全区司法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积极参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接下来,市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蒋主任发言,对全区人民调解工作中的成绩和不足进行了总结,并从四个方面对人民调解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紧接着,区司法局副局长曾桦、张盖分别就分管工作进行了业务讲解,要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善于将情理法灵活的运用到工作中,切实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专职副主任周永宁带领大家学习了《人民调解法》,指出人民调解的特殊性,并对调解工作的细节包括调解文书、调解程序等进行了细致的讲解。最后,大石桥司法所所长黎炳剑、太和司法所所长袁万忠上台与大家进行交流,分享了调解工作中的经验和感受,获得了广泛的认同和共鸣。 中午短暂的休息后,下午两点培训继续进行。首先由东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岸芷讲解民事案件调解的经验及技巧。陈院长按照常见民事纠纷分类,从离婚纠纷、侵权纠纷、合同纠纷三个方面详细的讲解了与人民调解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注意问题,对于人民调解实务工作的开展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接下来,四川孟鸣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治江就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进行了详细讲解,为规范人民调解工作指明了方向。 至此,在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全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为期一天的培训会圆满结束。这次系统的业务培训会,得到了与会人员的好评,对于提高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理论水平起到了重要作用,为全区人民调解工作步上新台阶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