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打工致残 法律援助助其维权

责任编辑:区司法局 文章来源:区司法局 发布日期:2018-02-22 点 击 量:

近日,打工致残索赔无果的邛崃人吴某,在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秦家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办案律师的帮助下,依法获得4万元赔偿金,事情得以圆满解决。

2016年12月6日,邛崃市回龙镇吴某在邛崃工匠李某承包的秦家镇某某村道路硬化施工场地作业时,被运料车轧压,造成左脚骨折,吴某住院治疗近半年,工程承包方及肇事司机支付其医疗费用后就再不露面。吴某出院后无法从事体力劳动,这对他这个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无疑雪上加霜。其多次找承包方和肇事驾驶员协商赔偿事宜,他们均万般推脱,每次都无功而返。

吴某到东坡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建议其向司法鉴定部门申请伤残认定,经过鉴定吴某为9级伤残(工伤标准)。为尽快解决此事,给当事人一个答复,办案律师首先考虑协商解决。承办人通过认真调查取证,明确吴某与承包方存在雇佣关系,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办案律师计算出赔偿数额后,建议坚持诉讼的当事人放弃过高的赔偿请求,尝试走协商的方式解决。得到吴某的认可后,援助中心、司法所工作人员及办案律师又多次找到用工方协商,前后5次组织双方调解,讲法律、摆事实、求同存异,说服了用工方接受调解方案。2018年春节前达成了一次性赔偿协议,由用工方一次性补偿吴某3.5万元,村委会作为工程发包方一次性给予吴某后续治疗费5仟元。

本案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吴某不再就此事向用工方主张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