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和《关于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4〕26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园区前期已进行项目实施主体征集,鉴于第一次征集部分主体未达到项目实施要求,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我园区拟再次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主体实施2024年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冷链物流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期限:2025年5月-2025年12月。
项目内容:支持经营主体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集配中心,建设小型冷藏库8个(经前期征集后已建设5个),针对冷藏设施设备建设给予适当补助。
补贴资金:项目总资金为70万元(两次征集奖补资金总额),各申报主体根据建设情况进行奖补,补贴比例不超过总投资30%。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东坡区各粮食主产镇中从事水稻、蔬菜种植加工或具有相应资质、有意愿、有能力完成项目建设的新型经营主体。
(二)已享受过财政补贴的实施主体不得再次申报。
三、奖补方式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方式建设,评审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竣工申请验收,验收合格按程序拨付项目补贴。
四、申报主体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凡是虚报、假报申报资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提供项目实施申请表。
五、实施主体的确定流程
(一)有意申报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报名,同时提交申报资料一份。
(二)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所有。联系人:罗颖 18280876994。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实施申请表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5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