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岷江现代农业园区管委会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的
公 告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眉山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227号)、《关于对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眉农计〔2024〕26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园区拟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现将申报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项目名称:农业社会化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建设期限:2025年4月-2025年12月。
项目内容:鼓励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育秧(苗)、耕、种、管、收等生产服务。
项目地点:东坡区稻菜现代农业园区及辐射带动区。
补贴资金:30万元。
补贴标准:针对园区内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社会化服务进行补贴,补贴比例不超过30%,服务对象收益不低于50%。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从事水稻育秧(苗)、耕、种、管、收等生产服务或具有相应资质、有意愿、有能力完成项目建设的新型经营主体。
三、奖补方式
项目采用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评审确定的项目实施主体按要求开展项目建设、竣工申请验收,并提供整套反映项目实施过程的资料,包括插秧台账、插秧照片(带水印)、交易凭证等,验收合格按程序拨付项目补贴。
四、申报主体需提供的资料
(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居民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土地流转合同等复印件)。凡是虚报、假报申报资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
(二)提供项目实施申请表。
五、实施主体的确定流程
(一)有意申报的主体于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到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报名,同时提交申报资料一份。
(二)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主体进行综合评审。评审通过的申报主体,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所有。联系人:罗颖 18280876994。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建设项目实施申请表
眉山市东坡区岷江现代农业示范园区管委会
2025年 3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