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编制而成。报告共分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镇积极公开政府信息110条;其中概况信息1条,工作动态106条,财政信息1条,行政执法信息2条。
(二)政府信息管理情况。通过人工监察,督促落实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部门按规定依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政策法规等信息。进一步通过电子监察平台,对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事项的信息量、完整性、时效性、准确性等进行监察,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秦家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托两种渠道开展。一是在东坡区秦家镇人民政府政务信息专栏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二是在东坡区秦家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公开。
(四)监督保障机制。在上级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完善秦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修订完善主动公开的《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眉山市东坡区秦家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3091389.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站信息150多条,覆盖面广、内容包容性高,但也存在以下的不足:
(一)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学习和掌握的还不够好,有待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
(二)个别部门对此认识不够,主动性不够,工作信息报送公开时存在延误现象,信息公开还不够及时。
(三)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公开的载体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镇信息公开工作,2019年我们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加强《条例》的学习,主动与区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先进单位联系,加强学习,借鉴对方优良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制度,不断提高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把群众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加大培训、宣传力度,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和准确性。
(三)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抓好各类信息公开的规范运作,特别是按期公布政府的决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