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由四川省吉香居食品有限公司、四川李记酱菜调味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味聚特食品有限公司、四川省川南酿造有限公司、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四川大学锦江学院、四川东坡中国泡菜产业技术研究院联合起草制定的《眉山泡菜》团体标准,经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组织国家级、省级食品安全标准专家为主体的专家组评审通过,现予以公布,自 2019 年 12 月 6 日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详情请登录眉山市食品安全学会网:www.mssspxh.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