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情况的公示

责任编辑: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03-05 点 击 量: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关于做好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4〕413号)精神,我局组织编制了《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示。

一、目标任务及补贴标准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等六项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4〕48号)下达我区种业发展资源保护和性能测定资金246万元,项目拟支持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开展种畜禽生产性能测定任务。

一是完成禽性能测定17000只,补助标准60元/只,共计补助102万元。二是完成种猪生长测定(含基因芯片测定)5600头,补助标准200元/头,饲料转化率测定800头,补助标准400元/头,共计补助144万元。

二、主体遴选及资金分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畜禽核心育种场等遴选核验结果和变更名称的通知》要求,我区现有国家肉鸡核心育种场眉山温氏家禽育种有限公司以及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眉山万家好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分别能够完成禽性能测定和种猪生产性能测定。

东坡区2024年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任务及补助资金安排表


序号

建设单位

测定任务

补助资金

(万元)

1

东坡区国家级肉鸡

核心育种场

种鸡性能测定17000只

102

2

东坡区国家级生猪

核心育种场

种猪生长测定(含基因芯片测定)

5600头,饲料转化率测定800头

144

合计



246

三、测定性状说明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遗传改良计划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办法的通知》(川农函〔2024〕362号)精神,技术要求中明确必测性状如下:

1.种鸡:初生重、开产日龄(5%产蛋率)和开产体重;43周龄体重、43周龄体尺、43周龄产蛋量、43周龄蛋重和蛋壳色泽;66周龄的入舍母禽产蛋数、合格种蛋数、种蛋受精率、受精蛋孵化率和可提供健雏数;育雏育成期成活率、产蛋期成活率。

2.种猪:总产仔数、产活仔数、达120千克体重日龄、达120千克体重背膘厚、120千克体重眼肌深度、基因测序、饲料转化率测定。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产业发展(国家级核心育种场性能测定)项目实施方案


眉山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