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调整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办发〔2022〕16号)规定,你眉山市东坡区杏林益健大药房(个人独资)等7家医药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地 址
服务内容
眉山市东坡区杏林益健大药房(个人独资)
眉山市东坡区上游街16.18号
零售、异地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和康壹大药房(个人独资)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西三段88号加洲国际城8幢1楼144、145号
眉山市广源康明大药房(个人独资)
眉山市东坡区经济开发区新区眉州大道西六段2-8号附9号
眉山市东坡区百善堂大药房(个人独资)
眉山市东坡区长庚街延伸段634、636号
眉山市东坡区广源锦钰大药房
眉山市东坡区永寿镇新兴街254.256号
眉山艾米莉榕树家中医诊所有限公司
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岛东坡印象商业水街东侧地下室-1层101号
普通门诊、异地
眉山城南诊所有限公司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马家渡街46号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4年5月6日至2024年5月10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