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责任编辑:东坡区医疗保障局 文章来源:东坡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4-01-22 点 击 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发布眉山市东坡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所列统计数据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1条。其中,部门工作56条,公示公告23条,预决算信息2条,公开通报5条,公开指南类信息0条,公开年报1条,部门领导信息1条,其他信息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共办理依申请公开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完善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政务信息公开要求及单位实际制定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强化专人专责,由局综合股指定工作人员负责推进、协调、监督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对接上级,确保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医保局信息公开的平台:中共眉山市东坡区委员会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制度建设,严格信息公开监督审查,由综合股对各部门提交的待公开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审查确认,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加强业务培训,不定期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学习活动,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需紧密结合参保群众的信息需求,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梳理整合、充实内容、简明表达。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能力培训,强化工作人员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相关业务知识。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信息公开制度和规范程序,一是持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各业务股室日常工作交流总结,提高信息公开质效。二是持续强化工作人员系统性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有效性。三是持续密切联系群众,聚焦群众重点关注内容,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