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城东药房等7家医药机构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地 址
服务内容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城东药房
眉山市东坡区仓房街56、58号
零售、异地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雅星药房
眉山市东坡区大雅街北二段58-60号
眉山德善大药房西堰街店
眉山市东坡区飞鸿路144-146号
眉山市东坡区阜成路东三段48号
眉山市东坡区西堰街商业体7号、9号11号
眉山市济川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飞鸿路店
眉山市东坡区飞鸿路166号
眉山市东坡区毛华文诊所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鱼山街80号
普通门诊、异地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9 日至2022年11月 15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