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四川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7号)规定,四川亚之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眉山百仁药店等4家零售药店已在我中心完成资料审核、考察评估、协商谈判流程,符合眉山市基本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准入条件,拟通过。现予公示:
医药机构
地址
服务内容
四川亚之兴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眉山百仁药店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桃园西街10、12号1层
零售、异地
眉山市东坡区聚仁堂大药房齐通店
眉山市东坡区彭寿街562号
眉山市东坡区康贝印象水街大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二环东路273号万景国际中心1栋1层18号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裴安药房
四川省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490号
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机构的资格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人、来电等形式反映。反映问题应真实,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2年9月27日至2022年10月3日。
监督举报电话:38103292。